1980年的一天,有一位英國女士記者來到中國,她是看了一本叫《圍城》的書後慕名而來的,並且坦然說出自己的心裏話:“我這次來到中國,主要是爲了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是爲了看看萬里長城,第二件就是想要見見錢鍾書。”

錢鍾書一生最得意的作品不是《圍城》,而是一個叫楊絳的女人

可是晚年的錢鍾書尤其淡泊名利,他多次奉勸別人不要像研究《紅樓夢》似的研究《圍城》,對於別人的詢問也是毫不留情地說:“無可奉告。”當這位英國女士給他打電話的時候,可能考慮到對方是一個女人,錢鍾書頗具幽默地說:“假如你喫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認識那下蛋的母雞呢?”

說到錢鍾書那就不得不提到楊絳女士,二人1932年在清華大學相識,當時兩人一見面,竟不知道該說什麼,半晌後錢鍾書憋出一句:“我還未訂婚。”楊絳也脫口而出:“我也沒有男朋友。”一段姻緣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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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實上,錢鍾書和楊絳的最初相識是在1919年,那年秋天,楊絳家人從北京回無錫,因爲不想住老家的房子,於是一家人準備重新租房,經過親友介紹,最終找到了一所房子,而這所房子當時正式錢鍾書一家正在租住的,楊絳在後來的“寫《圍城》的錢鍾書”中提到這一點,並說:“那是我第一次上他們錢家的門,只是當時我們兩家並不相識。”

女兒錢媛知道這件事情後,總會取笑老兩口:“爸爸(錢鍾書)那時候不知在哪兒淘氣呢。加入那時候爸爸看見媽媽那樣子的女孩子,準摳些鼻牛來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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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相識,1933年兩人便訂婚了,可以稱得上是那個年代的“閃婚”了,期間有一個小故事,也是很多人都熟知的。當時錢鍾書和楊絳之間還沒有訂婚,但是兩人熱戀難以割捨,只好經常通信,結果其中一封信被錢鍾書的父親錢基博給“劫”了,還偷偷打開了信件,這作風很有點《圍城》中方遯(dun)翁的行事風格,結果方遯翁看完信大喜,立刻在心裏內定了楊絳是自己的準兒媳。

原來楊絳文筆極好,必是才女,另外楊絳在心中告誡錢鍾書“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兩家人好纔是真的好”,如此有眼界和見識,並且心細,而這些恰好是錢鍾書這個“書呆子”缺乏的。爲此方遯翁還專門給楊絳寫了一封信,內容“將兒子交由你”,還誇獎楊絳是個安貧樂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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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親眼中,楊絳完美彌補了錢鍾書周身的所有缺點,粗心、淘氣、不懂人情世故等等,而這一點更是從錢鍾書小時候就體現的淋漓盡致,錢鍾書的字是“默存”,因爲小時候太會胡說八道了,於是父親、伯父等人商量之後給他起這個字,目的是爲了提醒他“少胡說八道,多做實事。”

錢鍾書小時候抓周,抓到一本書,這才起名叫鍾書,可是家裏人都沒想到他總是一身“憨”氣——不會繫鞋帶、左右腳不分、有時候甚至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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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州上美國教會中學的時候,因爲錢鍾書的英文很好,所以老師讓他當了班長,每天負責領導大家喊英文口號,可是不到兩個星期就被罷免了。原因就出在他左右腳不分,每次上體育課都做錯,惹得同學們鬨堂大笑。被罷免“班長”職位之後,他長吁一口氣,自己也如釋重負。

此類的事情簡直不勝枚舉,小時候因爲大伯父沒有孩子,於是就將錢鍾書送去大伯家養着,伯父很疼愛錢鍾書,每次聽戲的時候就給錢鍾書幾個錢兒,讓他自己去租小人書看,從三大名著到《三俠五義》全看了一個遍,最厲害的是,錢鍾書對書中的各個細節記得極其清楚,連青龍偃月刀的斤兩、如意金箍棒的重量、李元霸兩個大錘的斤數全都記得清清楚楚,讓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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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錢鍾書還是從小就很不注重自身形象的一個人,他穿着伯父的大鞋上學堂,但是鞋子太大了,他就在鞋子裏面塞上幾團紙,繼續穿着;下雨看見路邊有小青蛙,他當即脫下自己的“大鞋子”裏面裝上水,再把青蛙放進裏面,自己光着腳上學。

錢鍾書的這些習性很大程度上源自從小養育他的大伯父,大伯父也是個很有趣的人,爲了讓錢鍾書能當“總統”,他專門買了一坨頭髮,在祖墳上的第一棵樹邊埋下(錢鍾書是家中長子),說:“只要上首的樹繁榮,你就可以當總統。”

大伯父還在家裏用繩子拴起一團棉花,做成拳擊沙袋的陣勢,然後教錢鍾書練“棉花拳”,讓他上下左右地打那團棉花,不日就可練成“棉花拳”這套軟功,錢鍾書聽完真的跟着就去練了。還有在後院“挖人蔘”,結果把玉蘭樹的根給挖傷了,害得家裏人退租的時候還不得不賠償玉蘭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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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後來在文學上的創造力遠勝其他人,跟他同年這些新奇有趣的經歷有着直接的關係,最爲關鍵的是,錢鍾書娶到了楊絳這樣一個才女,能夠不計較一切地幫助錢鍾書省出時間來寫書,爲省幾個錢,家裏連傭人也不用了,楊絳一個書香門第的女子承擔起家裏經濟的重擔。

可是楊絳卻對此很滿足,並且直說:“我這輩子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沒有讓鍾書的童心被這個世界毀滅。”

是的,錢鍾書最得意的作品不是《圍城》,而是願意跟着他這個“傻子”一輩子的楊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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