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7日5时左右,米市巷派出所接到曾某某的报警,称在某酒店购买玉佩被人诈骗。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却发现报警人曾某某并未在现场,酒店房间内只有2名女子,表示她们与曾某某产生了纠纷,于是曾某某拨打110报警,但现在他们已自行解决纠纷,曾某某也已离开现场。

但当民警进一步询问事情起因时,房间内的两名女子却支支吾吾无法说明情况,民警仔细观察后,发现2名女子衣着比较暴露,且在房间角落处放有许多假发、情趣内衣等物品,根据直觉和经验,民警认为这里面大有问题,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其中一名女子的手机中有涉嫌卖淫的信息,于是将两名女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其中一名女子柳某(32岁)承认了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平时通过手机聊天软件招揽生意,并交待与曾某某(27岁)之间有嫖资纠纷,曾某某才报警意图吓唬柳某。

审查期间,柳某还交待了当天另外一名嫖客刘某某(29岁)。查明情况后,民警立即将曾某某、刘某某传唤回所进行审查,在证据面前,刘某某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曾某某对卖淫嫖娼和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柳某、刘某某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曾某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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