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中共岳陽市委原副祕書長、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涉嫌受賄一案,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臨湘市一審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岳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白維國在擔任汩羅市人民政府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用地、申辦福利企業、建廠項目辦理手續、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等方面爲汩羅市金龍銅業有限公司、汩羅衡聯銅材有限公司、龍新建等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史玉蓉(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70萬元人民幣、5萬港元、十二生肖紀念金冊等物品。應以受賄罪追究白維國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白維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白維國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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