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滿4700元減4400元!小姐姐花230元買了30件大冪冪同款衛衣!商家急了!

1230元買到價值4740元的30件衛衣

寧波的沈小姐是一位網購達人,平時很喜歡在網上買買買,也關注了不少優惠相關的微信公衆號和微博。前天晚上,她突然發現一個微博發出了這樣一條信息:滿4700元減4400元!

這家店是不是瘋了?她馬上登錄了該天貓旗艦店的頁面,赫然發現上面一款楊冪同款衛衣售價158元,活動的優惠真的是:滿4700元減4400元!

沈小姐當時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馬上下單30件衛衣,各種尺碼和顏色都來了好幾件,最後總共買了30件衛衣,湊齊了4740元,通過店鋪的減免活動,再領取微博上的優惠券,立馬下單,結果只花了230元就買到30件衛衣。她隨後立即付款,坐等對方發貨。

2商家來電,稱設置錯誤

然而一個多小時後,她接到了商家客服的電話:對方表示由於自身失誤,導致段時間內下單量暴增。她檢查後發現是運營設置錯誤,因此要求沈小姐取消訂單退款,並且答應免費送她一件衛衣。

沈小姐拒絕了客服的要求,她覺得這個錯誤並非自己造成的,既然商家有了這樣的活動承諾,就應該遵守。

3律師認爲:商家應該發貨

針對這一事件,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的王麗紅律師認爲——由於商家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商家承擔。

這種案例近年還挺多見的,價格或者優惠券等出現錯誤不外乎兩種情況:

1.商家故意,爲了刷單等;

2.商家過失,確實屬於不小心標錯。

但是,不論是商家故意還是過失,舉證責任都在商家。消費者成功下單後,與商家之間即成立了買賣合同,消費者自然可以要求商家履行買賣合同下的發貨義務,並在商家不履行義務時通過司法手段維護自身的權利,商家如有異議,會通過舉證來證明自己的過失,要求撤銷買賣合同,但最終法院會如何判定是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比如商家有沒有在發現後及時補救,滿減程度確實大大超出商業習慣等。因爲每個案件具體因素不一樣,所以目前案例中支持雙方的都有。

另外記者瞭解到,按照淘寶網的規定,商家如果未如期發貨,或取消訂單的,必須賠償消費者30%的違約金。所以沈小姐是完全有權利去爭取自己的利益的。如果商家拒不發貨,消費者可以通過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鄞州區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

現在各種電商狂歡節,促銷活動噱頭挺足,但商家在推出這樣的促銷活動時一定要量力而行,謹慎操作。線上銷售,突破時空侷限,面對的不僅僅方圓幾里的顧客羣,而是全國甚至全球的買家。促銷活動對福利時間,福利數量都要明確標註,若不然,後續導致的糾紛賠償可能給自己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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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波晚報

值班編輯: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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