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年少時滿腔熱血,以推翻腐敗的滿清爲己志,行刺攝政王載灃。但是後來,汪精衛從辛亥革命的英雄,變成了遺臭萬年的漢奸,變化如此之大。有人爲他辯護,說他是寧可委屈自己,也要保全大局;更多的意見是年青時的滿腔熱血,不能保證以後他不會爲個人權力而犧牲整個國家利益。

對汪精衛的正面評價:汪精衛的正面評價主要來自於林思雲,他的《真實的汪精衛》一書,替汪精衛做了身後的平反,首先,文中高度讚揚汪的人格,認爲他有嚴肅的生活作風,在國民黨任高層時“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近女色,這在當時的國民黨高官中,都是鮮有人能夠做到的”。其次,汪的行動都比較能貫徹孫中山的思想。例如汪在1927年提議中央軍事委員會不設主席,由7人集體領導;同年在未得悉五月密令之前,依然力排衆議貫徹孫中山的聯俄容共政策。再者,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汪屬於第一批抗日的主戰派,欲邊作戰邊爭取與日本談判的籌碼,惜苦無軍權;後以雜牌軍力戰不果,於1933年簽訂塘沽協定。這種屈服的原因並不如蔣介石在抗戰前一般爲了確保既得利益,事實上汪的權力只有聲望而沒有軍事基礎,他背上污名對他的政治仕途非常不利。後來,汪在被行刺受重傷後,仍然繼續宣傳和平救國的理念,期間也與日本的主和派接觸並談判講和條件。在一片對日抗爭聲中,林認爲“這條主和的路比主張抗戰的路,艱難得多。”此點在汪兆銘離開重慶時給蔣中正的留書中“今後兄爲其易,而弟爲其難。”一語可見端倪。但本書爭論很大,書中認爲在汪統治的日佔區,人民生活能較穩定,而且認爲因爲汪代表國民政府和日本求和,使得日本沒有再大舉進攻重慶和延安,這都是他的貢獻,而且他站在日本一方蔣介石站在美國一方,那麼戰後無論同盟國勝利還是軸心國勝利,中國都是戰勝國,那就避免了戰敗國割地賠款的損失,保存了中國文化的延續,起碼中國還能苟延殘喘。

汪兆銘政權承認了滿洲國,但也以和平交涉的方式逐步取消一些各國在中國的租界,例如1943年3月與日本簽約收回蘇州、杭州、天津等八市的日本租界,7月收回上海法國租界,8月收回上海英國租界,十月宣佈廢除不平等的《中日基本條約》等。

在汪兆銘死後,汪的妻子陳璧君在法庭上爲汪的行爲辯護:“日寇侵略,領導無力護民,國土淪喪,人民遭殃,而被迫每日生存於鐵蹄下,這是蔣中正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有那一吋國土是汪先生賣去日寇的?重慶統治下的地區,汪先生從未向一將一兵招降。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佔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汪先生以身犯險,忍辱負重,在敵前爲國民生存謀福祉,每天生活在敵人槍口下,這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與日本人往還。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

抗日名將李宗仁在回憶錄中說:說一句公道話,汪兆銘當了漢奸,卻沒有做積極破壞抗戰的勾當。他投敵後,向與其淵源最深的將領,也未嘗作片紙隻字招降,如第四戰區司令長官張發奎和第五戰區內第十一集團軍司令黃琪翔。大義所在,汪氏也知道自我抑制。

對汪精衛的負面評價:汪精衛及其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在華的侵略活動起了積極的配合作用。在軍事上,大量策反了國軍(近百萬),尤其是雜牌軍,組織「僞軍」,多次進行清鄉,使得人民生活更加困難(在林思雲先生的觀點中“日佔區百姓渡過了沒有日軍侵犯騷擾的安穩的一年。”

日佔區的民衆是“安穩的”,那麼其他地區的人民由於汪精衛政府對日本的物資支持恐怕就不得安生了。),汪精衛自兼清鄉委員會主任,打擊其統治區的地下抗日武裝(主要中共遊擊隊),使得日軍可以抽身進行其他戰役。

在經濟上,南京國民政府協助日軍對淪陷區的搜刮。譬如在1943年1月在上海強迫實施儲藏物資的全面登記,並對棉紗棉布進行強制性收買,以供日軍之需。在思想教育上,汪精衛在學校推廣與日媾和的理念,美化日本侵略,發動「新國民運動」,從思想上削弱民衆的反日情緒。另外,汪精衛承認滿洲國、德王的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被大多數中國人認爲是出賣中國的領土的不可饒恕的嚴重罪行,現在看來就是分裂國家罪。

功過雖自有後人評說,但是我認爲賣國就是賣國,怎樣說都有些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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