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靜推過快致人死亡,“緩慢靜推“是指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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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慢靜脈注射,到底要多慢?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

靜脈注射是臨牀護理人員常用的靜脈給藥方法之一,但如何把握靜脈注射時的注藥速度,一直是大家的疑問。

案例一:氨茶鹼靜推過快致患者死亡

患者,女,26 歲,因哮喘發作,到某醫院就醫。醫囑予 50% 葡萄糖注射液 40 mL+氨茶鹼 0.25 g,iv,st。

門診注射室護士小蘭像往常一樣,掰安瓿、抽藥物、扎止血帶、見回血,直接推藥。沒一會兒,患者面色蒼白,直呼「難受!」,最終搶救無效死亡,一場醫療事故由此引發。

案例二:西地蘭靜注,要推幾分鐘?

一患者以「顏面浮腫半年,加重 3 天」爲主訴就診,門診以「先心、心肌炎、肺炎、呼衰、心衰」收住入院。

入院後由於病情嚴重,發出病危通知,並進行 1 級護理,面罩給氧,強心、利尿、擴血管減輕心臟負荷,病情沒有明顯改善。患者心率 170~175 次/分,靜推 1 次西地蘭 0.4 mg 後,心率 160 次/分。半小時後患者突然面色青紫,自主呼吸消失,心跳驟停,搶救無效死亡。

司法鑑定

1. 根據西地蘭的注射要求,注射時應稀釋後緩慢注射(5 分鐘以上),院方自認注射時間爲 1 分 35 秒。同時醫囑也存在瑕疵,未根據常規嚴格遵循藥品使用說明書關於「緩慢注射」的要求,因此,注射藥物過快,違反藥物使用規範。

2. 院方在患者入院後至死亡前,未對心肌病進行分類,從規範診斷及謹慎用藥的角度存在欠缺。

3. 院方的醫療行爲與患者的死亡結果經鑑定不排除具有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判決醫院對原告的經濟損失承擔 40% 的賠償責任,案例相關護士和醫生也受到相應處罰。

——案例源自:醫法迭影

下面九種常見藥,該推多慢?

這兩個案例,都提到了一個問題:靜脈藥物推注速度過快,導致患者嚴重不良反應。

對於患者用藥速度的要求,李小寒等主編的第 5 版《基礎護理學》中,成人、兒童的靜脈輸液速度有具體要求,滴速可直接計算。

但在「靜脈注射法」操作步驟中,書本只提到緩慢注射,對於推注時間及注意事項沒有過多說明,而這一細節也往往被大家忽視。

今天就通過一張圖,告訴大家 9 種常見藥物的靜脈推注時間,希望對你能有所警示。

哪些注射劑只能靜脈注射而不宜肌內注射?

部分注射劑只能靜脈注射,不能肌內注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 局部刺激性大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四環素類抗生素酸性較強,肌內注射具有較強的局部刺激,濃度過髙可引起局部劇痛、炎症和壞死,故不可肌內注射,宜用稀濃度緩慢靜脈滴注。

去甲腎上腺素、葡萄糖酸鈣(包括其他各種鈣鹽)、氯化鉀(包括其他各種鉀鹽)、維生素C、酚磺乙胺、氨甲苯酸(包括其他各種酸類藥物)、碳酸氫鈉(包括其他各種鹼類藥物)、去甲萬古黴素、兩性黴素B、磷黴素、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喹諾酮類抗菌藥物、阿昔洛韋及某些抗腫瘤藥物等,如果肌內注射可引起局部強烈刺激性疼痛,甚至局部組織壞死。

因此,以上局部刺激性大的藥物均不適宜肌內注射。

② 局部吸收差

藥物肌內注射後,溶於組織液,進入毛細血管網,再匯入靜脈或者直接進入小靜脈或者進入淋巴液再匯入大靜脈,進入體循環才能發揮作用。

地西泮等藥物,肌內注射吸收慢而不規則,不完全,如果採用肌內注射給藥不能達到有效藥物濃度, 起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因此不宜肌內注射。

③ 藥物體積大

部分藥物,如膦甲酸鈉、甲硝唑等,由於溶解度低等原因,需要大量溶劑才能溶解,造成正常治療劑量的藥物溶液體積過大,不適宜肌內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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