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買保險熱潮再起?一季度內地訪客新造保單保費128億港幣同比增8%

  自2016年出現內地訪客購買香港保險小高潮之後,香港保險銷售勢頭在連續兩年下降後,近期再次顯示升溫跡象。

記者|苗藝偉

自2016年出現內地訪客購買香港保險小高潮之後,香港保險銷售勢頭在連續兩年下降後,近期再次顯示升溫跡象。

近日,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公佈了2019年第一季度保險業統計數據顯示,香港期內毛保費總額達到1312億元人民幣(1488億港元) ,較去年同期上升12.3%。同期,由內地訪客帶來的新造保單保費爲112.8億人民幣( 128億港元) ,同比上升7.9%( 2018年同期增速爲-37.1%), 佔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26.4%。

具體來看,一季度內地居民購買的保單總數爲11.3萬份,同比增長了10.4%。其中,醫療/保障型的有10.8萬份,例如危疾、醫療、終身人壽、定期人壽及年金等產品,較去年同期的9.7萬份,同比增長11.2%,佔全部保單數量的96%;儲蓄/投資型的有4960份,較去年同期的5129份,同比減少3.3%,僅佔全部保單數量的4%。

雖然在這些新造保單當中,約96%是醫療或保障類型的保險產品,例如危疾、醫療、終身人壽、定期人壽及年金等;約99%爲非整付保費保單,即保費非以一筆過模式支付。但是,具體分析從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支付的128億港元保費中,醫療保障型保單雖然在保單量上佔據96%,保費規模佔比卻僅佔74%;相較之下,保單數量僅4%的儲蓄投資型保單,保費規模爲34億港元,佔比達到26%,這部分也往往是高淨值客戶配置“美元資產”的捷徑。

從2007年開始,內地居民赴港買保險的熱潮興起已有十年之久。回顧近十多年以來內地訪客的投保規模,從2010年最初的44億港元,逐年升至2016年的727億港元,七年內增幅超過16倍。自2012年起,內地居民每年赴港投保爲香港保險業貢獻了超過10%的保費,並逐年增長,到2016年,這一貢獻率暴漲到了40%左右。

雖然從2016年起,因受外匯管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信息機制等因素影響,內地居民赴港購險熱有所降溫,2017年至2018年兩年間,內地訪客的購買規模便逐漸下降:2017年、2018年全年規模爲分別爲508億港元、476億港元。香港保險業監管局2018年的數據顯示,內地訪客新造保單保費佔香港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比重接近30%。

在不少香港保險中介的宣傳中,“價格低、收益高、美元保單、可避稅避債、全球理賠……這些優勢讓“港險”成爲不少人配置家庭財富和保障時的熱門選擇,一些境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保險代理人,採取在內地設立理財類公司或與內地保險代理機構進行合作,對境外保險產品進行推銷,這些財富投資公司通過發展下線銷售渠道,以講座等活動名義在國內直接進行香港保險產品銷售業務,或者通過微信公衆號直接介紹香港保險產品、在微信朋友圈宣傳香港保險產品等,形成了“境內簽單、境外承保”和“境內介紹、境外簽單、境外承保”等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保險中介在內地推銷保險仍然屬於違規行爲,面對絕對基數仍然不少的內地訪客赴港買保險,國內監管單位首次公開對保險中介開出了一筆罰單。

今年5月27日,上海銀保監局發佈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根據處罰內容,上海奮威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宣傳推介境外保險產品,被上海銀保監局處以警告並罰款一萬元,處罰日期爲今年5月21日。

早在2016年4月,原保監會便發佈過《關於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監管部門主要羅列了五個提示,其中,在“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首先,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如果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

其次,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一方面,內地居民在香港購買的保單,賠款、保險金給付以港元、美元等外幣結算,消費者需自行承擔外幣匯兌風險。另一方面,內地居民個人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交易,是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的項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

最後,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對於分紅保險,其保證收益之上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目前內地保險產品遵照監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檔演示紅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別爲3%、4.5%和6%。但是香港保險市場化程度較高,未對紅利演示作出明確要求,大多數產品通常採用6%以上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但分紅本身屬於非保證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能否實現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能否長期保持高投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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