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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曾翔

來源:Yourseeker(ID:yourseeker2018)

前言:

阿里新鮮出爐的季報顯示,2019財年第三財季,其單季營收破千億(同比增長41%),淨利潤同比增長10%。

恰巧,媒體在這個當口爆出一條不大不小的新聞。正值寒冬,獨角獸紛紛收縮戰線(甚至戰略性裁員)之際,阿里本地生活服務公司(即餓了麼、口碑業務)拿到第一筆獨立融資,額度超30億美金。

老實說,剛看到這個消息時我覺得眼熟。這個劇本似乎不是第一次上演?

仔細回想了一下,果然,海外兩年前就發生過類似故事。當時是2017年6月,亞馬遜宣佈,將以137億美元收購Whole Foods。消息剛出,美國整個電商、零售行業爲之一振。

說回國內。眼看昔日曾被吹捧爲“中國亞馬遜”的京東股價已經跌至谷底(甚至被拼多多彎道超車),阿里這個時候的高調就越發引人注目。

如本文標題所述,如果你想搞懂阿里眼下在幹什麼、未來能幹什麼,一個有極大參考意義的可對標案例就是亞馬遜。

Ben Thompson,知名互聯網分析師。亞馬遜宣佈收購Whole Foods不久,他就寫下一篇思路極爲精彩的文章來論證其卓越的戰略眼光。Ben把亞馬遜的終極目標、戰略、戰術層層鋪開,爲其收購Whole Foods講出了一個無比宏大的故事。

鑑於原文邏輯十分簡潔流暢,Yourseeker精心編譯出來,做個分享~

早在2006年,人們風傳iPhone馬上要面世了。Palm(著名手持設備製造商,悲慘程度堪比摩托羅拉)掌門人Ed Colligan被問到這麼一個問題:

“你就一點不擔心蘋果做出來的新玩意兒?”

他輕飄飄地回答:

“我們也在做啊。而且你想,做PC起家的傢伙,對手機懂個屁?他們肯定是吵噱頭。”

在亞馬遜宣佈以137億美元收購Whole Foods後,我想起了這句話。畢竟,就在兩年前,Whole Foods創始人John Mackey也說過,想賣雜貨?亞馬遜等着失敗吧。

顯然,現在看來,Ed Colligan和John Mackey都錯得離譜——前者被蘋果打得節節敗退;後者更慘,成了亞馬遜的打工仔。

但其實你發現了嗎?他們錯得太相似了:Colligan和Mackey都誤解了對手的目標、戰略和戰術。

Colligan當時之所以小看iPhone,原因有三:

第一,他以爲蘋果的目標是做一部更好的手機,卻沒想到人家乾脆造了一臺小型電腦;

第二,他以爲蘋果的戰略是往之前的手機上添加新功能,卻沒想到人家是想重構操作體驗;

第三,他以爲蘋果的戰術是要把電信運營商打趴下,卻沒想到人家是想利用自己與客戶的緊密聯繫,來逼迫電信商讓步。

Mackey犯的錯就更大了:雖然iPhone可能是有史以來最成功的電子產品,但亞馬遜的目標,可能是成爲有史以來最具影響力的公司。

憑什麼這麼說?我們一點點來深入分析。

亞馬遜的目標

如果你不瞭解一家公司的目標,怎麼可能明白它的戰略和戰術?不幸的是,許多公司自己也沒搞明白。比如亞馬遜吧,它在1997年提交的招股書裏是這麼說的:

Amazon.com’sobjectiveistobetheleadingonlineretailerofinformation-basedproductsandservices,withaninitialfocusonbooks.

亞馬遜的目標是成爲在線零售商的領先者,主打基於信息的產品和服務,剛開始的重點是書籍。

好了,即使你已經明白,書只是亞馬遜的第一步(事實上當時很多人都不信這個),但你一定也很難想象,沒過多久,亞馬遜想要成爲在線零售商領先者的目標也幾乎達成了。

於是幾年之後,亞馬遜搖身一變:

Ourvisionistobeearth’smostcustomercentriccompany;tobuildaplacewherepeoplecancometofindanddiscoveranythingtheymightwanttobuyonline.

我們的願景是成爲地球上最以客戶爲中心的公司;只要人們想在網上買東西,一定能在我們這裏找到。

“只要想在網上買,一定能在亞馬遜買得到”,這個概念聽起來是不是太寬泛了?事實上,在往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亞馬遜只是做到了目標的前半部分:成爲地球上最以客戶爲中心的公司。

但是Mackey沒想到,亞馬遜的後半部分目標根本不是說說而已。就算他理解亞馬遜最終一定會賣生鮮雜貨(這部分約佔消費者總支出的20%),但他認爲,亞馬遜應該只是想走電商的老路子,把類似模式套到生鮮雜貨而已。

然而事實上,電商只是一種戰術,對於亞馬遜而言,它甚至夠不上所謂的戰略。

亞馬遜的戰略

亞馬遜的真正野心是“向所有經濟活動收稅”。它有幾種不同的策略:

面向企業端,它的關鍵決策是AWS:爲所有的企業提供網站和雲計算服務。你可以理解爲,ToB端。

而在消費者這一端(ToC端),亞馬遜的關鍵決策則是Prime。

雖然亞馬遜長期以來奉行的口號是——以最低成本爲用戶提供最多選擇,但僅靠這兩個還不夠,因爲它還想讓差異化足夠明顯、且具備可持續性。畢竟,普通用戶只需要點擊一下,就能輕鬆在另一家服務商下單。

但Prime切入的點很準:這項服務既可靠又便利(送貨超快),再加上考慮到沉沒成本(你已經支付了99美元),普通用戶爲什麼還要浪費時間去別的地方下單?

於是,憑藉Prime服務,亞馬遜給自己創造了一條強大的護城河,而不僅僅依賴於最低價格,因爲Prime用戶這時候已經懶得去看(相差不大的)價格了。

但是請注意,生鮮雜貨恰好是亞馬遜的一個戰略性漏洞:它不僅是最大的零售類別,而且是其他服務商觸達Prime會員的最佳機會。因爲只有在顧客下單這些產品的時候,他們纔有機會提醒說:嘿,你還可以考慮考慮我們。

這就是亞馬遜一定會涉足生鮮雜貨品類的原因。

亞馬遜的戰術

爲了理解爲什麼生鮮雜貨對亞馬遜非常重要,我們先來了解它們與書籍的區別。

1)

網絡商店的書籍數量遠超實際商店,賣書的話,網絡商店的選擇足夠多;

但生鮮雜貨不一樣,典型SKU也就幾萬個,網絡商店玩不出新花樣

2)

用戶買書,他明確地知道自己將買到什麼,因爲書是標品;

但生鮮雜貨的質量層次不同,標準化程度太難把控了

3)

書可以無限期地存儲在倉庫裏;

但生鮮雜貨容易腐爛,只能存放有限的時間,而且運輸過程中質量還會降低

Mackey一定明白,亞馬遜如果直接拓展到生鮮品類,在成本上一定處於劣勢:爲了保持競爭力,亞馬遜需要存放大量易腐物品,那麼,只要它無法迅速擴張到足夠大的規模,易腐物品就會壞掉。而且,因爲生鮮雜貨的運輸難度和成本問題,規模沒法一下鋪開,只能一個一個城市去拓展。

也就是說,生鮮雜貨對於亞馬遜而言,是一個和“賣書”完全不同的問題。所以,它必然得找到一個完全不同的解決方案。

而亞馬遜買下Whole Foods的最大價值,恰恰就在於它以一種“亞馬遜式”的方案解決了難題。

第一個、也是最好的客戶

我曾經在解釋亞馬遜的AWS和Prime業務時講過,這倆比你能想到的相似太多了。什麼意思?

先說AWS,它實質是以服務器成本和雲計算能力爲“原料”,爲開發人員(中小公司)提供了極大的靈活性:

最初,AWS只是亞馬遜內部的基礎設施,它能有效支持亞馬遜內部團隊以及外部開發人員的臨時使用:

1)固定成本極高,一旦規模起來,成本可以迅速攤平

2)早期花費極高成本是合理的,因爲第一個客戶是亞馬遜自己(的電商業務)

3)可拓展性極強,AWS可以把多餘“產能”賣給別人,並藉此加深護城河

第3點其實是雙贏:外部開發人員可以低成本利用雲計算資源,無需預先重金投入;亞馬遜也可以藉此和對方保持更緊密的聯繫。

恰好,以上的框架也完全適用於亞馬遜ToC的電商業務:

Prime服務的優越之處在於,價格低、選擇多,能有效發揮規模效應。就像下面這樣:

1)電商渠道的固定成本極高,但一旦規模有了,成本可以攤到極低;

2)早期花費極高成本是合理的,第一個客戶依然是亞馬遜自己(的電商業務)

3)亞馬遜40%的銷售額是由第三方商家出售的,也就是說,大多數商家藉助亞馬遜賣貨,藉由Prime送達。這再次加深亞馬遜自身的護城河

但是你發現了嗎?物流服務做起來了,因爲中小商家和亞馬遜自己的用戶都需要,可生鮮雜貨業務怎麼辦?它們並沒有第一個客戶。

想想看,缺乏這一點,再加上前文所講到的生鮮雜貨本身的限制因素,亞馬遜貿然拓展到生鮮業務的話,邏輯上很難成立。

Whole Foods:是客戶而非零售商

大家普遍認爲,亞馬遜收購Whole Foods,是爲了藉由它賣貨。事實上,亞馬遜買下的不是零售商,而是一個最佳“客戶”——它能幫亞馬遜立即把生鮮雜貨業務擴展到有意義的規模。

現在我們明白,Whole Foods線下店的核心在於物理貨架:整個操作是非常系統化的。我猜亞馬遜未來幾年能將Whole Foods供應鏈逐步改造,把它變成早期的AWS架構那樣。

從長遠來看,線下的實體雜貨店將是亞馬遜的客戶之一。當然,送貨上門服務是另一個客戶。

我甚至懷疑,亞馬遜的野心還會進一步延伸:比如它現在的生鮮雜貨業務,將來會不會直接對接給餐館、酒店,從而獲得一批全新的客戶?

老實講,不是不可能,只是看怎麼做。這必須得像AWS一樣,找到一個絕佳的客戶,值得它爲此付出大量的前期投資。

我在文章一開始說,Mackey誤解了亞馬遜的目標、戰略和戰術。這個說法沒錯。但事實上,我們可能都誤會了亞馬遜這個公司:它不像Whole Foods那樣是個雜貨店,甚至不是我們傳統理解中的零售商。

亞馬遜的核心是服務提供商,因規模而活,因規模而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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