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重罰!金華開發區堅決打擊不文明養犬行爲

今年以來,金華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持續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爲勸導、整治行動,共發放宣傳資料5539份,教育勸導不按規定養犬、遛犬行爲2206只(次),收容537只,查處違規養犬一般程序案件86起,極大地提升市民文明意識,但仍存在一部分市民違規或不文明養犬,損害他人生活環境。

爲了進一步引導市民依法文明養犬,開發區從6月開始,再一次開展犬類管理專項整治,在多個區域實行“嚴管重罰”,堅決打擊不文明養犬行爲。

嚴管重罰!金華開發區堅決打擊不文明養犬行爲

6月9日,西關中隊執法人員在河道街巡查時,發現呂某在人行道行走時手中牽引着一條寵物犬。經過調查得知,呂某系犬隻飼養人,並持有有效的個人養犬許可證。但由於呂某未掛狗牌,執法人員立即制止,耐心講解《金華市文明養犬管理規定》相關條款,發放文明養犬倡議書,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6月8日,蘇孟中隊執法人員在蘭溪街巡查時,發現一婦女手中牽引着多條寵物犬,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並向當事人解釋《金華市文明養犬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告知其每戶限養一隻犬,禁止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當事人願意接受處罰,並承諾在5日內將多餘的犬口處理。

開發區綜合執法分局提醒廣大養犬人士,遛狗不戴牌不拴繩、不按規定去登記免疫……這些不文明養犬行爲都會面臨數額不等的處罰。

養犬人未辦理養犬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養犬的,處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對單位養犬的,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犬隻。

個人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犬隻的,每一戶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場所限養一隻。個人飼養的母犬繁殖幼犬的,養犬人應當在幼犬出生後三個月內,將超過限養數量的犬隻予以處理。違規養犬將沒收超養犬隻,每超養一隻並處2000罰款。

養犬單位未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或者未安排專人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

不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的,對養犬人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養犬人攜帶犬隻進入犬隻禁入公共場所以及政府具體劃定並公佈的犬隻禁入區域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回犬牌,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除了對不按規定飼養寵物的行爲進行處罰之外,開發區還將長期針對無主狗、流浪狗加大抓捕力度。如果犬隻因爲散養被抓捕,可以前往白龍橋鎮怡虹路80號市寵物交易市場辦理相關手續後領回。

嚴管重罰!金華開發區堅決打擊不文明養犬行爲

作者|吳璇 盛丹

編輯|呂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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