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聞網(NNN)報道,一艘中國漁船被指9日在日本專屬經濟區(EEZ)內拒絕停船接受檢查並企圖逃走,日本海上保安廳當場逮捕了該漁船的船長。

日本9日逮捕一名中國漁船船長,稱其拒絕停船接受檢查

被截停的中國漁船

日本橫濱海上保安廳表示,6月9日午後,接到日本漁業相關人員的舉報,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巡邏船在小笠原羣島的智島以西約137公里處日本專屬經濟區內發現一艘正在行駛的中國漁船。該漁船無視海上保安廳要求停船檢查的無線電命令和鳴笛警告,繼續行駛並企圖逃走,經過約2個小時的追逐,在繼續航行了18公里後漁船被截停。日本海上保安官隨後登船檢查,並以涉嫌違反《漁業主權法》,逃避登船檢查爲由逮捕了一名40歲男性中國漁船船長。

據報道稱,除了被逮捕的船長外,船上還載有6名船員。船長稱此行目的是“捕撈金槍魚”,但在船上並未發現捕獲的海產品。海上保安廳表示將對漁船的航行目的等問題進行更爲詳細的調查。

截至發稿時,日方暫未公佈更多細節。

其實,漁民在進行遠洋作業時因駛入別國專屬經濟區而造成的糾紛在國際上並不罕見。

據日本NHK電視臺的報道,今年1月下旬,日本島根縣的一艘捕蟹漁船“第68西野丸”就因進入俄專屬經濟區(EEZ)違法作業而被俄羅斯的警備艇扣押並帶走。在被扣押約1個月並向俄羅斯有關部門繳納了總計3911.5萬盧布(約合人民幣397萬元)的罰金後包括船長在內的10名船員才被釋放。

日本9日逮捕一名中國漁船船長,稱其拒絕停船接受檢查

被俄羅斯扣押的日本涉事漁船

遠洋漁船在有爭議海域捕魚從而引發民事甚至外交爭端的事情常常見諸報端;然而,在別國的專屬經濟區進行“非法捕撈”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專屬經濟區,又稱經濟海域(英文Exclusive Economic Zone,簡稱EEZ),是國際公法中爲解決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因領海爭端而提出的一個區域概念,具體指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海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超過二百海里(370.4公里)。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專屬經濟區作爲沿海國在其領海以外所設立的一種專屬管轄區,在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權利。

對於海洋漁業,沿海國則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專屬管轄權。它可以規定專屬經濟區內生物資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和養護措施。專屬經濟區的各國立法一般都規定,除了通過對捕撈規模和配額等簽署相關漁業協定等方式外,外國漁船非經許可不得在區內捕魚。

漁民“遠赴重洋”,中國政府重拳打擊“非法捕撈”

很多人都在中學課本上都學過,中國有四大漁場(渤海漁場、舟山漁場、南海沿岸漁場和北部灣漁場)。但由於長達20年的過度捕撈,中國近海漁業資源越來越接近枯竭,四大漁場其實早就名存實亡。隨着中國近海漁場捕撈的海鮮品種越來越少,越來越多的中國漁船不得不走出國門尋找更豐富的海洋資源。

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崔利鋒就曾表示,中國已成爲全球海洋漁業第一大國。對另一個國家的專屬經濟區內的遠洋合法商捕,中國通常會與東道國簽訂雙邊協議,協議中包括其漁業儲量、允許捕撈量和法規。目前,中國遠洋漁業作業海域已擴展到40個國家和地區的專屬經濟區,以及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極海域。

日本9日逮捕一名中國漁船船長,稱其拒絕停船接受檢查

2012年至2018年中國漁船海洋漁業主要活動區域

而另一方面,隨着中國遠洋漁業加快的腳步,涉外糾紛也不斷增加。從事遠洋捕撈的漁民以“非法捕魚”爲名被相關國家扣押的案件數量逐年提升。

面對這種情形,近年來中國漁業對從事“非法捕撈”的遠洋捕撈船隻實施了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2018年初,中國農業部首次公佈了在2017年被處罰的遠洋捕撈公司和船隻名單。具體懲罰措施包括處罰當年燃油補貼,取消捕撈許可證,以及對指定船長和船員處以五年的捕撈禁令。

除了加大懲罰力度,中國政府對遠洋漁船的監控也不斷加強。2018年中國政府公佈計劃建設10個漁港集羣,並配備相應的設施對遠洋船隻抵達港口情況進行更爲精確地管理和追蹤。以便更好地收集漁獲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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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在建設的十大漁港集羣

隨着公佈遠洋非法捕撈漁船、公司黑名單,對違法者削減燃油補貼等一系列監管措施的不斷加強,中國政府也越來越明確的向世界展示出打擊遠洋漁業非法、過度捕撈的決心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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