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男方房本不寫女方名字,新娘發飆,甩出3條婚前協議》。

事情是這樣的,男方婚前買了套房子,沒有加女方的名字。女方直接拒絕了男方彩禮,但提出了3條婚前協議:

1. 不幫男方還房貸,並只願承擔50%的生活開銷。

2. 不接受成爲全職太太,瑣碎事兩人分擔。

3.女方不照顧男方父母。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

網友們炸了,很多人指責女方的功利,沒有出錢還要求房子加她的名字;結婚好像就是買賣,你不加我名字,我就和你各過各的;特別是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很多網友更是說“直接拉黑”。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

也有很多人贊同女方的做法。你的房子我沒份,那我也不接受做全職太太。

而且,女方很獨立,也有足夠的能力,所以,並不要你的彩禮錢,也不需要你來撫養。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

你的房子既然不加我的名字,那我也要自己存錢買屬於自己的房子。那你房子的貸款請自己承擔!

任何開支我也只能出一半!

你有父母要贍養,我也有!所以,我不會照顧你父母,也不需要你來照顧我父母。

既然你分得那麼清楚,那我就尊重你。

什麼都AA,很公平!

從對話中,女方說話很強硬。

強硬說明她有足夠的資本,有足夠的能力。

有自己喜愛的事業,有自己的思想,有經濟基礎。

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

女人不能因爲婚姻或者因爲愛情,放棄自己的生活,放棄自己的事業與理想。

婚姻中,女人往往要比男人付出更多。

社會分工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女人要比男人付出更多。

女人天生就擔負着母親的責任,懷孕,生產,哺乳,養育。其中的辛苦,只有真正做了母親的人才懂!

現在的女性也要上班,不是保姆和生育機器!

要一個女人無私地爲你做那麼多,小本本上加個名字怎麼了,何必分那麼清楚!

也許,很多男人打心裏就是把女人當免費保姆,順便還能生孩子!

既然這個無法讓男人分擔,那家務,家庭開支請主動多承擔一些!

這是你要的公平!

曾經在抖音上看到一個視頻,只是胡亂地拍了一個景色並不好的花園,然後是一個女人撕心裂肺的哭聲,可是它卻有四萬多的點贊。

爲什麼?

她配合的文字是:遠嫁的我只能把樓下的公園當孃家,每次受委屈了只能來公園大哭一場!

很多感同身受的女人才會點贊吧!

可是,又多麼無奈!

爲了愛人遠嫁,遠離疼愛自己的父母,遠離熟悉的家鄉,來到陌生城市!

只爲了愛!

可是,你忽然要和我分得那麼清楚!那我來你的城市這筆賬,要怎麼算?

曾經看到這樣一則新聞。

一個女孩與男孩戀愛,不小心未婚先孕了!

男孩家認爲反正女孩都懷孕了,你們肯定不敢提什麼要求了。

那我們就不給彩禮了!反正你們只能嫁給我兒子了,沒得選!

這個女孩的媽媽毅然決然地帶女兒打掉了孩子!

很多人不理解這個媽媽,說這個媽媽太勢利!沒有彩禮就不顧女兒的身體,女兒的幸福棒打鴛鴦!

可是,這個媽媽的話讓我們震驚了!

“我不是賣女兒!我女兒是無價的,我只是不想因爲她懷孕了就被人輕視,我只想讓我女兒嫁得有尊嚴,以後在婆家能抬起頭來生活!”

是啊,現在很多女孩的家庭嫁女兒都是貼錢的,收下的彩禮不但原封不動地給女兒,還會貼上個十萬八萬的。

她們的父母只是希望女兒嫁得有尊嚴!嫁得有骨氣!

列昂尼多哇曾經說過: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是依戀,是尊重!

愛情與依戀肯定都有,要不也不會選擇婚姻。

但是尊重呢?

男人買的房子加不加女人的名字這都無所謂。重點在你的態度。

難道,房子面前你就暴露了你自私的本性?

身邊一個朋友,婚前,男方已經有了一套無需還貸的房子,按照新婚姻法,這房子與我朋友沒有絲毫關係。

她婚前也特意買了一套,然後想把男方的名字加上,男方委婉的拒絕了。

尊重是相互的,當你願意拋出橄欖枝時,另一方肯定也會送上和平鴿!

當自己有這個能力的時候,給得起尊重,說話有底氣,才能活得有骨氣、硬氣!

有個大膽的假設:假如有個女孩願意買房子加男人的名字,男人願意給女孩兒生孩子,帶孩子,孩子跟女方姓,來女孩兒所在的城市生活嗎?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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