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老板”微信添加附近人编谎言骗取钱财被城固法院判刑

男子利用微信搜索附近人并加为好友,把自己包装成大老板,先后诈骗对方十余次,合计5.54万元,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被告人卢某被城固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素材/网络

2017年8月,被告人卢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人的方式,将城固县的张女士加为好友。在和张女士微信聊天时,卢某为骗取张女士的好感和信任,谎称自己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工业园区的大老板,名下有房地产公司、橡胶公司、机械制造公司、污水处理厂和酒店产业。在骗取张女士的信任后,被告人卢某遂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张女士钱财,前后诈骗其十五次,诈骗所得共计55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的信任,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有坦白情节,退赔了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微信等社交App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这些App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特别是在牵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时候,切勿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法侵害。

(作者:城固法院 韩鹏鑫、于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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