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 20:2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海薇

7000多斤甲魚現場稱重 “老賴”最終乖乖履行債務

執行人員對甲魚現場稱重

1月30日清晨還不到7點,海寧市法院的一隊幹警就集結出發直奔桐鄉。這一大早的,他們去幹嘛?

他們要去賣!甲!魚!

這可不是什麼團建活動或者公益服務。這批甲魚的主人,是當地一名“老賴”。這週一,海寧法院接到申請人金某的電話,說是有被執行人王某的財產線索了——王某養殖的一批甲魚,將在1月30日早上起塘賣掉。

王某是桐鄉的一名甲魚養殖戶。2012年的時候,他向金某買了不少甲魚蛋,當初一口承諾在當年冬天就付清12.5萬元的貨款,但是後來王某卻以甲魚蛋存在質量問題爲由,一直拒絕付錢。金某爲此把他告到了海寧法院,法院也判他敗訴,但他仍拒不履行義務。2014年,金某申請強制執行,只因一直未能查到王某名下的有效財產信息,這起執行案子就拖到了現在。

7000多斤甲魚現場稱重 “老賴”最終乖乖履行債務

“老賴”王某被控制

可今天,這不是有甲魚了嗎?

執行幹警趕到時,王某正在搬運撈出塘的甲魚,人和甲魚立即被扣。

一開始,王某還不承認這是他的甲魚塘,直到執行幹警在甲魚塘的圍欄上找到他的名字後,他才泄了氣。不過,他仍不肯與金某協商。

按照法律規定,執行標的物是鮮活產品,可以直接進行現場變賣,於是執行幹警對這些甲魚進行了拍賣。申請人金某表示,他願意以每斤22.5元的價格收入,用以抵扣貨款。按照執行標的,共有7000斤左右的甲魚被稱重。不一會兒,現場的甲魚堆成了小山。

眼看着自家的甲魚就要被這樣賣掉,王某的妻子情緒十分激動,甚至叫來了親友阻撓執行。執行幹警立即請求桐鄉法院和當地派出所進行支援,同時警告王某一家,阻撓執行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最終,王某一家同意協商,並提出了願意現場支付10.5萬元來抵消債務,金某表示認可。於是,在執行幹警的監督下,王某通過一名親戚當場轉賬10.5萬元給金某,金某收到錢後,雙方簽署了結案證明。歷時4個多小時,這起拖了5年的糾紛得以成功了結。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奉勸‘老賴’們不要心存幻想。”海寧法院執行幹警表示,打擊“老賴”是法院的常態化工作,不會因爲臨近年關就放鬆力度,海寧法院將繼續依法採用信用懲戒、司法拘留等必要的執行措施,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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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現場,甲魚堆積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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