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日报讯(记者 付晓娇)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领导孙弘、谷云山、张凤林、徐晖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现场、东北袜业园工业污水提标改造现场、滨河北路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干管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实地检查各项工程进展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徐晖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等与会人员的发言。

张焕秋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举措,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法治思维,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真正将《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责任,地方人大要把执法检查打造成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了问卷调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及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对辽源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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