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瞭解到,元寶山區檢察院未檢幹警在做了大量的調查、走訪工作後,最終向元寶山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由民政局向元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申請撤銷蘭某某、馮某某的監護人資格訴訟。檢察院認爲,被告人蘭某某、馮某某的行爲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據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爲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符合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條件。

原標題:內蒙古一夫妻販賣親生龍鳳胎 檢方建議撤銷監護權

中新網赤峯6月11日電 (記者 張林虎)在內蒙古赤峯市,一對夫妻由於還不上網貸,竟打算將自己親生的龍鳳胎賣掉,後被警方攔截。目前,赤峯市元寶山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將孩子的父母--被告人蘭某某、馮某某起訴到元寶山區人民法院。

6月11日,記者從元寶山區檢察院獲悉,該院就“撤銷監護權”問題向元寶山區民政局下發了檢察建議。

2016年初,被告人蘭某某與馮某某相識並同居,2017年登記結婚。同年9月30日,馮某某在赤峯市某醫院產下一對龍鳳胎。

2017年10月,爲了還債,蘭某某通過QQ羣聯繫上了有意收買嬰兒的買家。2017年10月末、11月初,蘭、馮先後將出生一個半月的女兒、兒子分別以6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

檢察院認爲,被告人蘭某某、馮某某的行爲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據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爲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符合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條件。

記者瞭解到,元寶山區檢察院未檢幹警在做了大量的調查、走訪工作後,最終向元寶山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由民政局向元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申請撤銷蘭某某、馮某某的監護人資格訴訟。

值得一提的是,作爲本轄區首例由檢察機關建議民政局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它標誌着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由刑事領域拓展到民事領域,是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又一嘗試。

據悉,元寶山區民政局接到檢察建議後,指派專人做好訴前工作,並聘請了律師,當即表示作爲適格原告,將盡快對此案提起訴訟,落實檢察建議,與檢察機關攜手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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