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拿到屍檢報告後,鄧麗紅去質問丈夫鄧某,鄧某告訴她,孩子出事時,屋裏只有陸某和孩子兩個人,鄧麗紅高度懷疑孩子在生前遭受了虐待且死於人爲原因,但2018年9月10日,她接到了廣西南寧市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爲“經審查認爲暫不存在違法犯罪事實”。子琳出事後,鄧某的一系列表現讓鄧麗紅徹底寒了心,他不僅在孩子死後迅速恢復了正常工作,而且言語間似乎還是護着陸某,“我說要去報警,他說我神經病,沒事找事,我說我要去找陸某,他說你沒有證據,去了也是被打死。

原標題:[津雲關注]廣西1歲多女童由父親出軌對象照看時死亡 屍體多處傷痕、針孔 警方不予立案

來源:津雲新聞

記者 顧明君

2018年8月1日,年僅1歲8個月的廣西女童鄧子琳被宣佈死亡,死因爲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鄧子琳生前由其生父鄧某的出軌對象陸某單獨照顧,陸某告訴警方,鄧子琳是踩到自己尿在屋裏的尿滑倒摔死的,但鄧子琳的母親鄧麗紅高度懷疑這一說法,結合屍檢報告顯示的鄧子琳身上多處陳舊傷和不明針孔,鄧麗紅懷疑女兒生前遭受虐待且並非死於意外。

事發至今已近1年時間,廣西警方卻一直不予立案,理由是“無違法犯罪事實”。6月11日,鄧麗紅的律師萬淼焱抵達南寧,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南寧警方和檢方提出針對鄧子琳死亡應當啓動刑事偵查的原因和理由。

  孕期丈夫出軌 第三者明目張膽

鄧麗紅認識鄧某那年才15歲,兩人住的村子相鄰,經歷了7年的愛情長跑,於2012年結婚,鄧麗紅覺得,那時的鄧某除了貪玩一點,別的都挺好。2015年5月大女兒出生,全家都很高興,2016年初,鄧麗紅再次懷孕,懷孕5個月時,她發現丈夫出軌了。“他出軌的時間應該更早,可能是我懷孕兩三個月就開始了,那時我還在上班,上晚班的時候,他會帶着小三去小鎮上逛街,這些我都不知道。”鄧麗紅說。

鄧某是鄧麗紅的初戀,她對丈夫有很深的感情,出軌被發現後,鄧某要求鄧麗紅先不要告訴老人,“他說要我給他半年的時間,意思是他能結束和小三的感情迴歸家庭,我答應了,但他並沒有那樣做。”

2016年11月1日,小女兒鄧子琳出生,從孕期到孩子出生,鄧麗紅一面獨自承受着丈夫出軌給她帶來的巨大精神痛苦,另一方面還要忍受丈夫愈加囂張的傷害。“他不僅經常不回家,還會給我看那些脖子上的紅印子,都說偷喫要懂得擦嘴,他真的是一點都不顧及我的感受。我覺得他可能是想逼我走,我也賭氣說過要離開這個家,但終究捨不得兩個孩子,我看到他在手機裏和小三說,因爲現在孩子小,需要我帶,所以暫時先不離婚。”鄧麗紅說。

一直以來,鄧某的工作都不太固定,二女兒出生後,鄧某前往南寧工作,鄧麗紅帶着兩個孩子追去了南寧,但鄧某仍然常常不回家。“他在我面前倒是不提陸某的名字,但是打電話、發信息都不避着我,脖子上也還是有紅印子。”鄧麗紅說。

鄧某在南寧的一家物流園做司機,月薪四五千元,鄧麗紅帶着兩個孩子沒法工作,全靠存款度日,鄧某不僅從不給鄧麗紅生活費,還總是從鄧麗紅這裏要錢。“他以前學美髮學駕照都花了不少錢,家裏存款一共也就1萬塊,他有時跟我要錢給車加油,說發了工資會一起報銷,還有一次說要給車保養,需要300塊,我給他卡去取,結果當天那個小三打來電話說,現在我丈夫正在她爸媽家喝酒,我才知道他要錢根本不是去保養車,然後他又在陸某家住了3天才回來。”鄧麗紅說。

2017年3月前後,鄧麗紅的存款所剩無幾,她在出租房裏耗了十幾天,就是想等丈夫回來,但鄧某始終沒有出現。期間大女兒發燒,鄧麗紅給鄧某打電話,希望他能給她些錢帶孩子去看病,但鄧某回答他沒有錢,讓鄧麗紅自己想辦法。

2017年4月,身無分文的鄧麗紅決定出去打工掙錢,大女兒交給外婆照看,小女兒交給奶奶照看。

出軌對象第一次照看 女童大腿骨折

2018年3月,鄧子琳的奶奶有事把孫女暫時交由兒子照看,鄧某平日上班,照看子琳的工作實際是由已與其同居的不上班的陸某完成的,3月29日,子琳被送入醫院,經診斷爲“右股骨中段骨折”,入院病情摘要記載患者因走路不慎摔倒所致,住院治療12天。

鄧麗紅在孩子入院時就得知了消息,但鄧某始終不告訴她孩子在哪家醫院,“等到孩子出院回到奶奶家,我才見到孩子,陸某告訴孩子爸爸,骨折是小孩子從沙發上掉下來摔的。我當時就懷疑她說的話,醫院拍的片子我看了,都能看到骨頭斷開,我去報案了,因爲沒人接待又離開了,那時我對他仍有感情,不相信他能眼睜睜看着孩子出事,也不想把事做絕。”

鄧麗紅覺得,經過了這件事,丈夫和婆婆都會吸取教訓,所以沒有把孩子接走,她囑咐婆婆,再有事一定要告訴她,由她來照看孩子。但2018年7月,子琳的奶奶有事又把孩子送去了鄧某處。鄧麗紅事後聽說,第二次送走子琳,是子琳奶奶自己聯繫陸某來接走孩子的。

  再次入院死亡 醫生提醒報警

鄧麗紅在南寧找了一份包喫包住的餐廳服務員工作,每個月4天的休假她都攢在一起連休,爲的就是能去看小女兒,但2018年7月30日19點30分,她突然接到丈夫的電話,丈夫告訴她,鄧子琳在搶救,讓她趕快來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電話裏,他的語氣很平靜,聽不出焦急和慌張。”鄧麗紅回憶道。

鄧麗紅趕到醫院才得知,孩子中午11點半就送到醫院了,送到時已經沒有了自主呼吸,鄧某和陸某一直向醫生宣稱他們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但醫生始終不相信。“因爲陸某表現得太平靜了,根本不像一個母親的樣子。我剛到醫院,孩子爸爸就要走,我問他‘孩子都這樣了,你還能走?’他說他要回去睡覺。”鄧麗紅說。鄧某走後,鄧麗紅收到了一份病危通知書。

那一夜,鄧麗紅獨自守在ICU外,聽到了好幾次心臟停止跳動時機器發出的“嘀”的長音,每次過段時間,醫生就會出來告訴她“剛纔孩子沒有心跳了,好在搶救回來了。”經歷了兩三次搶救後,鄧麗紅忍不住給鄧某發了信息,“我說你女兒都搶救三四次了,你在幹什麼?凌晨四五點的時候,他又來了一趟。後來我一直在想,那一晚他回去是幹什麼去了,是去清理現場了,還是去和陸某串供了。”

第二天一大早,醫生查房時給鄧麗紅介紹了孩子的病情,然後把她拉到一邊悄悄提醒她報警,“醫生把我拉到一邊,說以小孩的身高體重,是不會摔這麼重的,當時子琳身高81釐米,體重約10公斤,醫生還說,孩子在同一個人手裏發生兩次這麼大的事故,應該引起注意。”

鄧麗紅的親屬陪在她身邊,聽完醫生說的話,鄧麗紅的姐姐報了警。

8月1日早7點,鄧子琳被宣佈死亡,醫生告訴鄧麗紅,實在救不回來了。鄧麗紅要求警方查明女兒死因,警方表示,如果想查清事實,需要屍檢。

  穿着尿不溼 踩尿“滑倒死”?

2018年8月2日,子琳的屍體被送到廣西金桂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確定死因爲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陸某和警方說,孩子是踩到自己尿在屋裏的尿滑倒摔成這樣的,可子琳被送到醫院時是穿着尿不溼的,穿着尿不溼怎麼尿到地上,這說不通啊。”鄧麗紅說。

子琳宣佈死亡的轉天,鄧麗紅要求鄧某帶她去他和陸某同居的出租房查看現場,等到她熟悉了那周圍的路再回想那天鄧某帶她走的路線,發現鄧某帶她繞了一大圈。

鄧麗紅回憶,出租房不大,東西很多,鄧某沒有給鄧麗紅指孩子具體尿在了哪裏,屋裏有一張紅色的沙發,不及成人膝蓋高,按陸某所說,子琳第一次就是從那張沙發上摔下來導致的大腿骨骨折。“我問過法醫,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可能是如何形成的,法醫只說鈍性傷害能造成這樣的傷,但確定不了具體原因。”鄧麗紅說,“我不相信子琳自己能摔成這樣,她是一個比較膽小、有點內向的孩子,看到樓梯很陡都會退回來慢慢爬下去,平日裏很安靜,從來不調皮,而且那個屋裏的瓷磚是有防滑功能的,不是普通光滑的瓷磚。”

  傷痕累累的孩子

屍檢報告還告訴了鄧麗紅一些她此前不知道的事。

屍檢報告顯示,子琳身上共有約11處陳舊傷,分佈在額頭、臉頰、口角、脣部、手臂、大腿、腳踝、足跟、足底等處。鄧麗紅告訴津雲記者,子琳搶救結束後,她見了孩子一面,當時就發現孩子臉上有很多處傷,身上她看不到,但不該有傷,“孩子在奶奶家時沒有傷,我給她洗澡沒發現有傷。”

除了傷,子琳的屍體上還有很多針孔。

津雲記者通過屍檢報告大致統計,屍體上共有約50個針孔、針尖樣出血點和類似針孔狀出血點,雙腳出血點尤爲密集,左腳的五個腳趾有10個類似針孔狀出血點,右腳一、二趾有10個針尖樣出血點,僅大腳趾就有9個出血點。

鄧麗紅帶着屍檢報告去詢問當時搶救子琳的醫生,醫生告訴鄧麗紅,有些針孔是搶救時留下的,比如頭部的、腹股溝的,但有些針孔肯定不是醫療痕跡,比如大腿外側和左腳腳底的針孔。至於腳趾上的出血點和類針孔狀出血點,醫生只確定有一部分是搶救留下的痕跡。護士長告訴鄧麗紅,關於針孔的情況,醫院已出具了詳細的說明,確認哪些針孔爲醫療痕跡,並已提交給警方。

屍檢報告中的一頁,左腳腳底板的針孔被醫生明確指出不是醫療痕跡

在警方的現場勘查報告裏,鄧麗紅看到警方從陸某住處搜出了4根繡花針。“報告是我要求看的,雖然搜出了繡花針,但後來怎麼樣了,沒人再通知我。”鄧麗紅說。

  警方不予立案

拿到屍檢報告後,鄧麗紅去質問丈夫鄧某,鄧某告訴她,孩子出事時,屋裏只有陸某和孩子兩個人,鄧麗紅高度懷疑孩子在生前遭受了虐待且死於人爲原因,但2018年9月10日,她接到了廣西南寧市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爲“經審查認爲暫不存在違法犯罪事實”。鄧麗紅申請了複議。2018年10月16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刑事複議決定書》,經審查認爲“無違法犯罪事實”,決定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

鄧麗紅逐級向上反映,今年4月1日,她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遞交材料,但自治區檢察院沒有收,工作人員告訴鄧麗紅,沒有立爲刑事案件不是他們的管轄範疇。

“派出所的民警說,這就是意外,小孩子掉下來很正常,警方還說,事發時關着門,天知地知陸某知,要麼她自己承認,要麼有監控錄像,不然就是沒有證據。”鄧麗紅說。

“如果接到報案時,形成的證據就足以定罪量刑了,那還要警察干什麼?警方最重要的職能之一就是偵破案件。”爲鄧麗紅提供無償法律援助的律師萬淼焱說,“2018年8月,湖南長沙發生了一個與小子琳很相似的虐待兒童案,五歲的女童萌萌被媽媽的同居男友毆打致頭部骨折、肺、肝、腎複合傷。也是送到醫院後,醫生建議報警。在爺爺報警後幾個月裏,嫌疑人都堅稱是孩子在小區玩滑梯時自己摔傷。而且小區滑梯處沒有監控,鄰居和物管都沒有見到或者聽到過孩子被打的哭喊等異常情況。但經過長沙警方和檢方的縝密偵辦,案子被提起公訴,在今年5月底已經長沙市嶽麓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開過庭了。”

萬淼焱就小子琳的屍檢報告(法醫學鑑定意見書)的內容請教了上海、成都等地的多位法醫學專家,“專家們認爲,廣西金桂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這份屍檢報告非常完整,僅依據這份屍檢報告,就可以得出小子琳生前極大概率遭受過非自力的人爲傷害的結論,警方應該立案。我聽了鄧麗紅的錄音,錄音裏她問檢察院立案監督承辦人員子琳臉上的淤青怎麼解釋,辦案人員趕緊說’屍斑屍斑’。屍檢報告明確寫了屍斑的位置,並且是暗紅色的,怎麼能混爲一談?聽錄音能感覺到,辦案人員也覺得陸某的嫌疑很大,但就是沒有采取有效的偵查措施。陸某從事發後只是被做了不具強制性的前期調查詢問筆錄。我認爲,沒有立案的原因,就是在小子琳的案子上,南寧警方把立案偵查的標準與定罪判刑的標準混爲一談。”

6月10日下午,津雲記者聯繫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希望向該局詳細瞭解子琳死亡事件的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請示領導後將給記者回復,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收到回覆。

鄧某稱已與陸某失聯 否認阻撓妻子追查

子琳出事後,鄧某的一系列表現讓鄧麗紅徹底寒了心,他不僅在孩子死後迅速恢復了正常工作,而且言語間似乎還是護着陸某,“我說要去報警,他說我神經病,沒事找事,我說我要去找陸某,他說你沒有證據,去了也是被打死。小寶死後我問他要大寶的學費,他還是說沒錢。”

面對絕情的丈夫,鄧麗紅選擇起訴離婚,“他說如果我繼續追查子琳死亡的原因,他就和我爭奪大女兒的撫養權。”今年5月15日,鄧麗紅與鄧某的離婚案開庭,鄧某同意離婚,但要求獲得大女兒的撫養權。

對於鄧麗紅的說法,鄧某予以了否認,“我有什麼必要不讓她追查孩子的死因嗎?我也一直在找這件事的證據,目前還不方便透露進展。”鄧某告訴津雲記者,他去年8月就和陸某失去聯繫了,他認爲警方知道陸某的去向。記者問鄧某是否知道家裏有繡花針,鄧某表示知道,並稱針是用來繡花的。

津雲記者也試圖聯繫陸某,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6月10日下午,鄧麗紅與鄧某的離婚糾紛案宣判,法庭准予鄧麗紅與鄧某離婚,撫養權由鄧麗紅獲得,鄧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作爲婚姻過錯方,鄧某賠償鄧麗紅3萬元。鄧麗紅告訴記者,她本來還想問問鄧某女兒的事,但鄧某拿了判決結果就走了,她沒能和鄧某有交流。鄧麗紅說,鄧某有個問題一直沒回答她,那就是爲什麼孩子出事當天意識障礙1.5個小時才送醫。

廣西婦聯表示關注  律師希望推動啓動刑事偵查

6月10日下午,津雲記者聯繫了廣西自治區婦聯,詢問對方是否已瞭解到鄧子琳死亡事件,自治區婦聯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關注到了這一事件,將進一步瞭解案件情況,並在恰當的時間採取行動,積極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當日晚些時候,南寧市婦聯聯繫了鄧麗紅,表示將幫助她維護兒童合法權益。

6月11日,萬淼焱律師抵達南寧,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南寧警方和檢方提出針對鄧子琳死亡應當啓動刑事偵查的原因和理由。“檢方和警方此前對鄧麗紅說過,有些材料和情況只能對律師講,希望他們履行諾言。”萬淼焱律師說。

津雲新聞將對該事件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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