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年後攔路打老師案:公訴機關建議在1年半到3年之間量刑

6月12日上午,備受關注的“20年後攔路打老師”一案在河南省欒川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辯論環節,公訴機關表示,常某堯的行爲構成尋釁滋事罪,建議在1年6個月到3年之間進行量刑。 

常某堯辯護人認爲,常的行爲應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但不構成犯罪。其辯護人當庭拿出兩萬元,稱這是常某堯家屬的意思,希望法院轉交張某林,作爲對張某林的經濟補償。對此,審判法官當庭表示,張某林並未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法院庭後可以向張某林傳達常某堯家屬的意思,看其是否願意接受。

6月11日18時,常某堯的父親常家望(化名)說,其曾和親朋去找被打老師張某林道歉、求諒解,至少10多次,但未果。20多天前好不容易敲開門,對方卻報了警。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2018年12月,一條學生攔路打老師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欒川縣公安局2018年12月20日通報稱,12月17日,該局接某中學教師張某林報案稱,當年7月在欒川鄉被他人毆打,並提供了相關視頻。12月20日11時20分,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常某堯抓獲。

起訴書顯示,檢察機關認爲,常某堯在公共場所出於報復動機,爲發泄情緒,藉故生非,當衆攔截、辱罵、毆打中學時的老師張某林;並有意錄製視頻傳播他人觀看,導致該視頻在網絡上被廣泛傳播報道,嚴重影響張某林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寧,引發全社會對尊師重道傳統美德的非議;影響惡劣,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常某堯在投案途中被偵查機關捕獲,可視爲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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