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楼下卖毒品,毒品让你不如意

“包子打电话问我拿得到毒品吗?我说我拿不到,但是我身上有一些,他就叫我分一点给他,我就答应了……”朱某某说起第一次贩毒时的情景,语调随意,表情平静,殊不知此时他已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国际禁毒日」放纵一次,后悔一生

有了第一次的贩毒经历后,朱某某对于毒品交易驾轻就熟,并多次在如意宾馆楼下贩卖冰毒及麻果给“包子”、“脑里”、江某某等人,共计获利近2000元。

2018年3月,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朱某某贩毒的证据,遂于同年3月对朱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立案侦查,并开展上网追逃。同年3月14日,朱某某被抓捕归案,并被带回至公安机关讯问调查。

「国际禁毒日」放纵一次,后悔一生

经我院审查认为,朱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刑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以贩养吸,毁人毁己

龚某某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可重获自由后的他并没有幡然醒悟,反而变本加厉地走回了老路。毒品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消耗,让龚某某动起了毒品交易的念头。

「国际禁毒日」放纵一次,后悔一生

2017年,龚某某多次以现金交易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吴某某、张某某等人贩卖毒品,于2017年11月3日,龚某某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民警从龚某某身上搜出6包白色晶体和6包红色颗粒。

经鉴定:6包白色晶体净重0.9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俗称冰毒,6包红色颗粒净重0.0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俗称麻果。

「国际禁毒日」放纵一次,后悔一生

经我院审查起诉认定,被告人龚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进行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法院判决,龚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获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国际禁毒日」放纵一次,后悔一生

<刑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有话说

据统计吸毒者80%有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行为,他们渐渐会成为贩毒交易中的一份子

不要试图尝试,一旦越过红线,将会给你及你的家人带来永无止境的痛苦

对于毒品,我们只该有一种想法,那便是——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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