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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伊川县食药工商局、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查处一商标侵权大案!。

  

  8月29日,接群众举报,有人正往伊川一工厂内送假冒名酒。伊川县食药工商局、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即刻行动,在平等乡高山路口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将送货车截获,查获涉嫌假冒剑南春52度白酒100箱(经剑南春厂家鉴定)。根据送货车司机网约线索,该酒货主为洛阳市洛龙区剑南春酒行(政和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西100米),执法人员火速赶往该酒行将嫌疑人杜某某、鲁某某控制,并对现场依法检查,从该店货柜、店后仓库发现贵州茅台(飞天52度)12箱、五粮液52度11箱、1618五粮液5箱、汾酒30年4箱、玻汾15箱、泸州老窖头曲2箱、汾酒20年5箱、国窖1573(52度)16瓶,剑南春52度15瓶、杜康酒12瓶,以上白酒经相关厂家工作人员鉴定全部确定为假冒产品。

  

  目前,伊川县公安局已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案情正在侦办中。(伊川县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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