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真的會隨着時間的推移一直留存嗎?

當前瀏覽器不支持播放音樂或語音,請在微信或其他瀏覽器中播放

戀曲1990 羅大佑 - 似曾相識 Ⅰ

1.在那個時代,那個環境裏,作爲一個年輕人,我只是說了我自己想說的話。

昨天在朋友圈裏偶然翻到一篇文章,講的是羅大佑自費出專輯的事情。

看到這兒我不禁心生驚訝,像他這麼有名氣的音樂人怎麼會落得如此地步?仔細讀了讀才發現,有些事情似乎早就註定好了。

文章裏有一段給我的感觸特別深。

1993年,一個外國小夥兒爲了找到母親生前喜歡的一首歌,凡是遇見中國人一定會哼上一段(因爲那是首中文歌,外國小夥不知道叫什麼名字。)問對方這首歌叫什麼名字?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讓小夥兒問到了。原來他朝思暮想的歌曲叫做《戀曲1990》,而作詞曲的人正是羅大佑。小夥聽到原版的歌曲,喜極而泣。

說起羅大佑,我相信你們和我一樣,腦子裏浮現的第一首歌一定是《童年》。

這首歌大家並不陌生,從我們父母這輩兒唱到我們這裏很有可能還會傳到下一代當中。它就像長在我們身體裏一樣,只要想到過去,緬懷歲月,就一定會禁不住哼起這首歌。

諷刺的是,在此之前人們只能記住演唱者。很少有人會關注作詞作曲者是誰?好比最近熱播的《香蜜沉沉燼如霜》觀衆能記住的只有幾個主演,極少部分的人會去關注這部劇的導演是誰?如果覺得劇情不錯,有可能會百度一下原著的作者。至於編劇,有名氣就會說:“哦,原來是他。”沒名氣可能就一帶而過。

由此可見,在當時,羅大佑創作的歌要比他本人火的多。直白點講,他的才華要高於他的名氣。

羅大佑的歌曲影響了一批70年代的人,在那樣一個年代裏他似乎成爲年輕人心目中的標誌。他用歌詞道盡了他們的心聲,燃燒着他們的激情,爲他們在黑暗中點燃了一盞通往‘未來’的明燈。

與此同時,在英國有支聲名大噪的樂隊正影響着另一羣不同種族的年輕人。

1960年,甲殼蟲樂隊成立,其音樂風格源自20世紀50年代的搖滾樂,並在此基礎上開創了迷幻搖滾、流行搖滾等曲風。

從1962年發行的首支單曲《Love Me Do》到1970年解散前最後一首《Let It Be》。甲殼蟲樂隊囊括了格萊美的九個獎項。雖然這支樂隊僅存十年,但他們的人氣並沒有因此一蹶不振,反而如病毒般不斷向外擴散。作爲一個音樂文化的革命者,他們的影響力早已超越音樂本身。

如果說羅大佑對人的影響是由內而外的,那麼甲殼蟲樂隊則反之。

從服裝髮飾到言談舉止,這與當時國外的上流社會呈明顯對立狀態。年輕人釋放自我,活在自由的‘國度’裏無法自拔。猶如搖滾(Rock and Roll)這個詞本身一樣,提到它身體也會不由自主的跟着音樂擺動起來。

2.如果有一些事物只剩下自身的話,那麼它也就無關緊要。

然而,這些音樂真的會隨着時間的推移一直留存到未來嗎?五百年後的今天,大家對音樂的定義又是什麼呢?

美國知名作家查克·克洛斯特曼在《如果我們錯了呢?》提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想,500年後的今天,我們的後輩會也許會對現在的音樂嗤之以鼻。這與我上述提到的兩個事例正好意見相駁。

他說:即使一個出生於1920年的人與其生於1955年的兒子有着相同的個性,他們也完全無法共有同一種音樂品位。我對這個觀點不置可否。舉個例子,你要是在2012年採訪一個讀高中的學生對《小時代》這本書有什麼看法?過六年之後在問同樣的人相同的問題,答案保準是兩個。爲什麼?因爲時代和社會環境在變化。一個人對一部作品都有着兩種回答,更何況是兩個年代的人呢?

在講到‘搖滾樂’這章,查克·克洛斯特曼是這樣寫的。本田商務車廣告就用了奧齊〮奧斯本的《瘋狂火車》這首曲子。雷蒙斯樂隊的音樂已經變成了搖籃曲。在具有譏諷意味的豪華婚禮遊行中,會用絃樂器演奏快樂分裂樂隊的《愛會將我們分開》……現如今,“搖滾樂”可以表示任何含義,故而他也就毫無意義;它雖然存在至今,卻無足輕重。

3.那麼未來的人,他們會記住什麼呢?

隨着時間的推移,各種音樂流派中不相干的藝術家都會從集體的視野中消失,最後只保留一人;那時,這個人的重要性會被誇大,直至他與此流派可以互相替代爲止。

甲殼蟲樂隊成員,如今只剩下貝斯手保羅·麥卡特尼和鼓手林戈·斯塔爾兩人。而在國際音樂的舞臺上保羅·麥卡特尼明顯要處於上風。這就好比在中國與周杰倫同批出道的歌手中(張韶涵、蔡依林、林俊杰,吳克羣等)被更多人銘記於心的還是周杰倫。畢竟歷史最終會留下那個最好的。

是什麼讓那些旋律被銘記於心呢?

關於這個內容查克·克洛斯特曼採訪了泰德〮喬亞。

“我還是個小夥子的時候,許多成年人詳盡地向我介紹了20世紀20年代的流行音樂。他們告訴我樂隊和歌曲的名字、流行的原因和演出的地點。現在這些歌迷都去世了,只有少數幾位專輯可以理解這些音樂——即便這些轉接也無法像我的祖輩那樣直觀深入地掌握這些音樂。每一代人死去之後,只有少部分歌曲和藝術家的聲望會留存下去。”

沒錯正是‘口口相傳’。

正如查克·克洛斯特曼在這章結尾處寫的那樣。500年後的大學課堂,一位身着時髦的教授正在給滿屋子的學生授課。這些學生對搖滾樂的理解就像對美索不達米亞音樂的理解一樣熟練劉暢。雖然他們已經學習如何辨認這種音樂,但是僅僅勉強會識別而已。

除了教授以外,房間裏沒人能說出兩首以上的搖滾歌曲……他向全班同學展示了一張被選中個體的照片,或者也可能是該個體的全息圖。

就是這個傢伙。這就是搖滾的形象,這就是搖滾。

[編輯推薦]

《紐約時報》暢銷書

《出版人週刊》、《科克斯書評》等13家國際媒體重磅推薦

美國幾乎人手一冊的挑戰思維方式之書,用有意思的知識驗證有價值的思維方式。

讓讀者通過一本書來了解當今文化領域被人所津津樂道的話題,從而引出“如果我們錯了呢”這個終極哲學問題。

思維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客觀,在於發現。人類看世界的視角同樣如此。

購書戳“閱讀原文”

點擊查看往期內容

送你一份感知人生美好的書單

通勤,正在“殺死”1000萬北京青年

那些半夜不回家的年輕人,你們到底在幹嘛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