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副縣長欠4200萬成“老賴”,回應稱父母資產變賣後資可抵債

戴大鵬稱,他通過諮詢律師後得知,“父母資產變賣後資可抵債,因當時在法院和債權人執行和解時,父母和他們約定的還款時間短,沒想到變賣時間較長,導致被列入黑名單。”目前,正積極履行判決。

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欠款超4000萬元未還,並以“代大鵬”的名字,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前,戴大鵬及其父曾向新京報記者確認,欠債的“代大鵬”是其本人,欠債系“父母經營不善導致”。

昨日(6月12日),新京報記者從日喀則紀檢委獲悉,戴大鵬已被停職檢查。對此,戴大鵬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仍在西藏,心境坦然。此外,其名下在5月5日又多出一筆河南新縣法院的未執行記錄,未執行判決金額已超4200萬元。

今年4月14日,天涯論壇上出現了一篇名爲《副縣長老賴,欠款五千萬》的帖子,曝光對象指向“亞東縣副縣長代大鵬(亞東縣官網顯示爲戴大鵬)”。新京報記者以“代大鵬”和身份證號信息爲檢索詞,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搜索得知,“代大鵬”名下未履行判決條數共有25條,涉案金額爲4144.49萬元。失信被執行人行爲具體情形爲,“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4月25日下午,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曾向新京報記者證實,網上的失信人“代大鵬”就是自己。欠款是因父母經營不善導致,已歸還部分,因被列爲“老賴”,自己被限制乘坐飛機,此事已對其生活產生影響。此外,他否認了自己“參與營商”一說。

4月27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胡洋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信陽中院已介入調查此事。胡洋稱,涉及“代大鵬”案件較多,牽扯到下轄的光山縣人民法院、新縣人民法院。

昨日(6月12日),有消息稱,“欠債4100萬元”的副縣長戴大鵬,日前已被停職檢查。隨後,新京報記者從日喀則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證實,戴大鵬確已被停職檢查,其有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新京報記者聯繫上戴大鵬,對方就“被停職檢查”一事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我在西藏,心境坦然。” 戴大鵬稱,他通過諮詢律師後得知,“父母資產變賣後資可抵債,因當時在法院和債權人執行和解時,父母和他們約定的還款時間短,沒想到變賣時間較長,導致被列入黑名單。”目前,正積極履行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5日,戴大鵬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的未執行失信記錄,又多出一條。執行法院爲“新縣人民法院”,立案時間爲2019年5月5日。

截至發稿,戴大鵬名下未執行判決金額已超4200萬元。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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