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柳孔聖還認爲,這是一個公共羣,自己是被服務的對象,羣主劉某代表法院立案庭成立了該羣,辦的都是公事,無權隨意踢人。1月22日,山東平度律師柳孔聖被微信羣主劉某移出羣聊,事後柳孔聖多次通過微博、朋友圈隔空喊話,讓對方將自己重新加羣,未果後柳孔聖以侵犯一般人格權爲由,將劉某告上法庭。

原標題:律師因被移出羣聊將法官羣主告上法庭,事發聊天記錄曝光

1月22日,山東平度律師柳孔聖被微信羣主劉某移出羣聊,事後柳孔聖多次通過微博、朋友圈隔空喊話,讓對方將自己重新加羣,未果後柳孔聖以侵犯一般人格權爲由,將劉某告上法庭。

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柳孔聖與被告劉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2月22日立案,但被告劉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本案將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

因瑣事和羣成員發生爭執,後被羣主踢出

據柳孔聖提供給澎湃新聞的截圖顯示,1月22日晚8點多,他在一個叫“訴訟服務羣”的微信聊天羣裏發佈了一張自己微博的截圖,內容是他代理的一樁案子,當事人是自己的堂弟。

羣主劉某提醒他,羣裏不能再說與主題無關的事,並表示“再說你就不要進這個羣了”,隨後柳孔聖與一何姓法律人士進行對話。

從聊天記錄來看,兩人話語間火藥味頗濃,但柳孔聖表示自己只是與何姓法律人士開玩笑,活躍羣內氣氛,“每句話最後都配了一個笑臉表情”;而劉某則認爲柳在鬧事,遂將其踢出。

柳孔聖告訴澎湃新聞,自己被踢後有些意外,認爲劉某此舉“太不慎重,太任性”。

柳孔聖介紹,自己曾在平度法院任職16年,於2017年5月離職,和劉某曾是同事,“(我和他)關係挺好的,關係很隨便,沒有矛盾。”2018年11月7日,在取得律師執業證後,柳孔聖開始擔任律師。

被移出羣后,柳孔聖認爲老同事會把自己再拉進去,或私下進行解釋,但都沒有回應。當天他在進行入羣驗證時被劉某拒絕,劉在羣裏表示,進羣需要實名,並質問羣成員爲何邀請被其刪除的人再次進羣。

原告稱是重要的工作羣

柳孔聖告訴澎湃新聞,“訴訟服務羣”是平度法院的一個公共平臺。“它是法院立案庭爲了方便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羣,很多通知都在這裏面傳達。大背景是山東實行網上立案,有很多新的規定,直接通知到各個律師,屬於便民羣。”

他表示自己的主要業務都來自於這個羣,不在羣裏很多信息都拿不到,他的初衷就是想回到這個羣。

柳孔聖還認爲,這是一個公共羣,自己是被服務的對象,羣主劉某代表法院立案庭成立了該羣,辦的都是公事,無權隨意踢人。“說踢就踢,那是我的‘飯碗’。”柳孔聖說。

在被踢出羣后的一個月裏,柳孔聖多次在微博、朋友圈公開向劉某“宣戰”,均未得到回應。在公開場合他們還見過一面,柳孔聖對劉表示這是好事,和解了以後正好展示正面形象。

“他(劉某)當時打個招呼笑笑就走了,什麼也沒說。”柳孔聖對澎湃新聞說。除此以外,二人沒有私下聯繫,也無中間人進行調解。事後微信羣被解散。

對此,青島市中院工作人員也向“中國之聲”記者證實微信羣被解散的消息,“當時是立案庭的同志們出於好心,大家是爲了方便,結果柳律師在裏面發表不當言論,制止又不聽,這個羣也沒法弄,所以羣就解散了。”

返羣未果狀告羣主

柳孔聖告訴澎湃新聞,起訴羣主劉某是爲了維護自己的權益。2月15日,他提交起訴狀,7天后平度法院立案。

提起自己打官司的目的,柳孔聖說一是爲了重新回到羣裏,得到服務;二是很多被踢出羣的人不知道該如何維權,自己來做個示範;三是他認爲律師要較真,不能因爲對方是法官就不敢得罪。

“他對我的人格造成貶損。”柳孔聖介紹,他本應該打行政訴訟,但因爲法院不是行政機關,於是只能從人格尊嚴、言論自由這個出發點來立案,符合法院受理的條件。

在訴狀裏,柳孔聖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羣、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羣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事後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因被告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

6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多次向法官劉某致電覈實此事,截至發稿暫無回應。同日,青島中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只是指定管轄,沒有更多內容,後續情況需等待案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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