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交通秩序治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省公安廳的安排部署,從2018年9月7日至10月6日,鄭州交警在全市開展爲期一個月的“三類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集中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行動,治理的重點車輛是麪包車、大貨車和校車等“三類重點車輛”,治理的重點交通違法是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醉駕、涉牌涉證、大貨車野蠻駕駛等容易引發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通過一個月的集中整治,查處一批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駕、醉駕等容易引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查緝一批註銷報廢、涉嫌套牌、違規運行的麪包車、大貨車、校車等“三類重點車輛”,公開曝光一批“三類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和典型案例,努力實現交通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事故持續下降、死亡人數持續下降的目標任務。

  在整治措施上,鄭州交警一是加強分析研判。認真梳理排查“三類重點車輛”底數、交通違法現狀等情況,認真研判近三年以來事故多發及涉及“三類重點車輛”的亡人以上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確定整治的重點道路和點段,爲精準查緝打好基礎。

  二是嚴格源頭管理。在麪包車源頭管理方面,在澄清底數、建立臺賬的基礎上,繼續緊盯農村麪包車未檢驗、未報廢以及車窗玻璃違法貼膜等安全隱患,持續上門排查,清除安全隱患,對農村麪包車檢驗率、報廢率低的,將加大工作力度,務必消除隱患。在大貨車源頭管理方面,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得力措施,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清零,消除安全隱患。在校車源頭管理方面,認真清查校車使用許可、安全技術檢驗、安全設備配備等情況,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車標牌和報廢、拼裝、逾期未檢驗等安全隱患車輛,以及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不全或失效的車輛接送學生,督促學校、校車企業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校車安全內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責任。

  三是嚴格路檢路查。緊盯“三類重點車輛”,緊盯容易引發較大以上事故的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科學調配警力,加大高速公路、國省道等幹線公路,尤其是事故多發點段和多發路口的管控力度。依託公安檢查站、交警執法站、農村勸導站,加強對重點車輛的攔截、查處、勸導。並繼續組織開展四次,每次爲期三天的查處行動,保持對酒駕、醉駕、毒駕的高壓態勢,還會將警力向城郊結合部、農村地區延伸,嚴查“三類重點車輛” 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四是狠抓路口減速。排查容易引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點段和路口,分析研判近三年以來事故多發及亡人以上交通事故規律特點,在路口規範標誌標線,增設停車讓行標誌;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緝查布控系統和現有的固定、移動測速設備,全面監測超速違法行爲;結合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加大專項投入,通過增建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和建設區間測速系統等有效措施,形成點線結合、動靜結合的監控網絡,實現對超速行駛車輛全方位、全時段的實時捕捉,保證抓拍數據的真實性和固定證據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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