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過大量走訪調查工作,現查實,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57歲,現居住在通川區)爲了騙取他人財物,在日常交往中自稱是市、區、縣不同領導的親屬或同學、朋友,並有“渠道”可以拿到市政工程發包權。6月初,通川區刑偵大隊陸續接到羣衆報警稱,一個叫杜某某的人以簽訂承攬工程項目合同的方式,騙取他人保證金。

近日,通川區公安分局偵破一起冒充領導幹部親屬、虛構工程項目騙取保證金的詐騙案,涉嫌金額61萬元。

不知悔改!曾因冒充被判刑,現又冒充領導親屬發包工程騙保證金被抓

6月初,通川區刑偵大隊陸續接到羣衆報警稱,一個叫杜某某的人以簽訂承攬工程項目合同的方式,騙取他人保證金。民警立即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情況開展調查。經過大量走訪調查工作,現查實,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57歲,現居住在通川區)爲了騙取他人財物,在日常交往中自稱是市、區、縣不同領導的親屬或同學、朋友,並有“渠道”可以拿到市政工程發包權。爲了取信受害人,杜某某在和受害人交往中,經常採用假裝給領導打電話、合成製作領導的通話短信等方式獲取對方的信任。2017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僞造承攬工程合同,並以收取保證金爲由騙取王某46萬元。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再次通過同樣的方式騙取胡某“保證金”15萬元。

在偵查過程中,警方瞭解到,早在2010年,杜某某就因冒充某市領導祕書實施詐騙被原達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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