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新增的這個職責,和你我都有關

調整顯著。

2日,《中國人民銀行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三定”方案正式公佈。“一正四副”格局、承擔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等,都成了有心人眼中具有含金量的關鍵詞。

方案中,央行的主要職責從原來的十八項增加到了二十項,不僅數量有所增加,具體內容也有多處變化。

  “一正四副”,行領導格局有變?

根據“三定”方案,央行設行長1名,副行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92名。

而目前,人民銀行現有格局爲“一正六副”,這是否意味着方案出臺後,現有的副行長人數將減少?

對此,央行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人民銀行行長爲易綱,副行長爲郭樹清、陳雨露、潘功勝、範一飛、朱鶴新和劉國強。其中,郭樹清和潘功勝分別爲銀保監會主席和外匯局局長,並不佔用人民銀行副行長編制。而在央行首頁行領導名單中的徐加愛,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

這意味着,目前央行負責人的組成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所變化。

  央行職責變化,與你我有關

此次出臺的“三定”方案,明確了中國人民銀行的二十項職責,數量較此前的十八項有所增加,具體內容也有多處變化。

居於首位的職責是: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其中,“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爲央行“三定”方案中首度明確新增的職責。此前對央行在這方面職責的描述是“參與評估”並“提出政策建議”。

金融安全是主權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中共高層多次強調,“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維護金融安全,是關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因此,必須充分認識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國際金融動盪,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匯率穩定、外幣資產價值等構成嚴重威脅。

但不可否認,在過去一段時間,中國金融監管存在“多頭管理”“九龍治水”的局面。銀行、保險、證券等領域各自監管,政出多門的同時,也存在政策留白,更缺乏一個明確的“牽頭人”角色,步調難免不齊 。

2016年,時任央行副行長的易綱,就曾撰文提出:如果金融系統的效率得不到提高,那麼整個中國經濟都將受到非常嚴重的拖累,這是中國金融安全和穩定的最大威脅。

易綱當時清晰看到,“證券市場功能的喪失纔是對國家金融安全真正的威脅”“儘管中國保險業發展迅速,但由於中國保險業發展的歷史短、基礎差、底子薄、整體水平不高,與發達國家和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

國家金融安全必須“頂層設計”。爲此,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7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宣佈設立,這個金融安全的旨在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

而最新出臺的央行“三定”方案明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人民銀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領導,承擔金融委日常工作,並主要負責以下幾方面工作:

——負責推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項工作安排;——組織起草金融業改革發展重大規劃,提出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建議;

——協調建立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風險處置、消費者保護、信息共享等協作機制;

——承擔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具體工作,擬訂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金融監管問責辦法並承擔督導問責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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