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賽股份大股東“高門檻”出讓控股權)

爲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新賽股份大股東欲爲公司尋覓“新東家”,並提出“中國500強”、“曾參與國企改制”等諸多高要求。

新賽股份2月1日晚發佈公告,控股股東艾比湖總公司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其所持1.37億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9%,轉讓價格不低於3.76元/股。

資料顯示,艾比湖總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99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2.173%,爲公司第一大股東。此次艾比湖總公司擬向單一受讓方協議轉讓公司29%股權。轉讓完成後,艾比湖總公司持股比例將降至13.173%。新賽股份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

對於“接任者”,艾比湖總公司在其公開徵集受讓方的公告中,提出了諸多條件與要求。除了擬受讓方應爲設立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爲,具有明晰戰略,具有合法資金來源的單一法人實體外,艾比湖總公司還格外看重其是否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的質量:擬受讓方不僅近兩年應爲中國500強企業,且需主導或參與過國有企業改制項目,擁有創立、運營、管理同行業企業相關經驗,具備較強的產業運營能力和實力。

另外,艾比湖總公司還對“新主”受讓股權後的表現提出了8項承諾要求,包括不得遷離原註冊地,確保上市公司三年內年均實現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1年內對新疆新賽精紡現有5萬錠紡紗完成技改並復產;3年內在五師雙河市投資完成不低於30萬錠的紡織服裝全產業鏈項目,或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30億元的現代倉儲物流、有色金屬加工、汽車改裝項目等。如擬受讓方3年內未能完成上述承諾的投資項目,則高達1億元的產業投資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在如此“高標準”的條件下,誰將提交受讓意向書,併成爲此次股權轉讓的合格受讓方,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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