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交管部门获悉,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专项行动,对违法者将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据介绍,交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个别车主、驾驶人为了酷炫,任意对机动车外形进行改装。主要包括改变已登记车身颜色,在车身喷涂、安装、粘贴文字、标识、图案,加装照明装置、尾翼、排气管、礼炮、立体装饰物、拆卸座椅等改变车辆外观结构具体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凡是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同时停办其相关业务,直至其予以整改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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