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安交管部門獲悉,自即日起,在全市範圍開展爲期一個月的整治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專項行動,對違法者將依法實施處罰,並責令恢復原狀。

據介紹,交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個別車主、駕駛人爲了酷炫,任意對機動車外形進行改裝。主要包括改變已登記車身顏色,在車身噴塗、安裝、粘貼文字、標識、圖案,加裝照明裝置、尾翼、排氣管、禮炮、立體裝飾物、拆卸座椅等改變車輛外觀結構具體違法行爲。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行爲。根據相關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凡是存在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車輛,公安交管部門將同時停辦其相關業務,直至其予以整改並接受處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