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带头压薪诉讼案欲以 97 亿和解遭驳回

先前 TechNews 报导,7 家科技公司遭硅谷员工集体控告共谋避免挖角对方人才,希望藉此压低薪资。继Intuit、卢卡斯影业(Lucasfilm)及皮克斯(Pixar)达成赔偿金额和解后,Google、Adobe、苹果(Apple)及英特尔(Intel)提出希望以 3 亿 2,450 万美元,相当于新台币 97 亿 3,500 万元的金额和解,但日前遭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地方法官高兰惠(Lucy Koh)以“和解金额太低”为由驳回。

这起诉讼原定 5 月底于美国加州开庭审理,或许是害怕进入司法程序后,员工们会成功赢得官司,拿到求偿的 90 亿美元,因此,Google 等 4 家科技公司为了避免周旋于官司间,又让公司荷包大失血,索性开出 3 亿 2,450 万美元的和解金额,盼获高兰惠批准,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没想到,高兰惠认为这些科技公司共谋压低薪资的事实“证据确凿”,且相较于已达成和解的 3 家公司,Adobe、苹果、Google及英特尔等算是这桩事件的主谋,如:苹果的乔布斯、Google 时任CEO施密特(Eric Schmidt)等,都可说是操控整个员工薪资垄断体系的幕后黑手,因此判定以 3 亿 2,450 万美元的金额和解似乎有些太便宜它们了,认为起码得以 3 亿 8 千万美元的金额和解才稍嫌合理。

对此,英特尔表示现阶段还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决定或移动;Adobe 认为这起诉讼依然悬而未决,不多作表态;苹果和 Google则不愿回应。

高兰惠在 5 月 16 日时曾批准前述皮克斯、卢卡斯影业与 Intuit 的和解方案,迪士尼旗下的皮克斯以及卢卡斯影业,与财税软件公司 Intuit ,总共同意支付 2,000 万美元赔偿金,但这三家公司所赔偿的员工,仅占集体诉讼总数的 8%,因此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也相对较低。

外界舆论也反和解

在苹果等公司等待和解方案批准的同时,外界就有不少反对声浪,认为若和解判决成立,达成和解的金额对这 4 家科技大厂来说,只是冰山一角,起不了惩戒作用。

而这次遭驳回的消息传出,让原告方松了一口气,消费者保护组织──消费者看门狗(Consumer Watchdog)的隐私专案总监 John M. Simpson 除了大力赞扬高兰惠的判决,也表明卷入垄断员工薪资风波的高端主管们,都应辞职以示负责。

为了避免钜额损失,Google、Adobe、英特尔及苹果最后势必会调高和解金额,但无论这 4 家科技巨头需赔偿多大一笔钱,应该都与原告方索赔的 90 亿美元相去甚远。且主导这桩丑闻在硅谷上演的高端主管们,却不必为此付出任何责任,那么在这场闹剧中受到波及的硅谷员工们,原本该拥有更自由的工作选择权又该找谁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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