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注

(魏)王 弼 注

楼宇烈 校释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

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

神,无形无方也。器,合成也。

无形以合,故谓之神器也。

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万物以自然为性,固可因而

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

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

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

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凡此诸或,言物事逆顺反复,

不施为执割也。圣人达自然之性,

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

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

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

勿以有为用事,勿妄用神器,

以免空耗精神,避免败失之害。

世间事物的自然规律,有的前行,

有的后随。天下之大,万有不齐,

错综复杂,所以不能以私智强为,

只能顺其自然规律,当行则行,

当止则止,因事顺势,无为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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