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嫌疑人姜某,謊稱幫受騙人王某以福利房的價位購買到本市市北區的房產,並從網上找到同夥分別冒充售樓經理、售樓公司會計和城建局領導,先後十餘次以交付購房定金、契稅、車位費、“人情費”、房款等方式,騙走王某人民幣一百四十餘萬元。犯罪嫌疑人“李明”在與人交往期間長期塑造“副市長的兒子”的形象,擁有廣泛的社會關係,以投資醫院、介紹工作、爲公司升級資質、討要欠款爲由,騙取姜某、辛某、康某錢款,三名受騙人由於相信犯罪嫌疑人“李明”的“身份”,毫不猶豫的便將錢轉入“李明”賬戶。

男子冒充成功人士騙錢騙色 5女子上當被騙數十萬

青島新新聞網6月14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陳冰寒 孟慶玲)近日,青島新聞網從市南檢察院獲悉,根據受理案件統計數據,市南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全年,共受理詐騙案件8件,涉案嫌疑人13人;2018年全年,共受理詐騙案20件,涉案嫌疑人61人;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間,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裏,市南區檢察院就受理了詐騙案件18件,涉案嫌疑人29人,涉案金額高達五百餘萬元。

那麼在這些的數字背後,究竟是怎樣的騙術讓受害者一個又一個掉入“陷阱”?到底是施騙者的“手段高明”,還是被騙者的“掉以輕心”呢?那麼,一起來看看真實的案例。

男子冒充“副市長兒子” 三人上當被騙80萬元

犯罪嫌疑人“李明”在與人交往期間長期塑造“副市長的兒子”的形象,擁有廣泛的社會關係,以投資醫院、介紹工作、爲公司升級資質、討要欠款爲由,騙取姜某、辛某、康某錢款,三名受騙人由於相信犯罪嫌疑人“李明”的“身份”,毫不猶豫的便將錢轉入“李明”賬戶。自此,“李明”詐騙上述三人八十餘萬元。

謊稱能買低價福利房 騙走140萬元

犯罪嫌疑人姜某,謊稱幫受騙人王某以福利房的價位購買到本市市北區的房產,並從網上找到同夥分別冒充售樓經理、售樓公司會計和城建局領導,先後十餘次以交付購房定金、契稅、車位費、“人情費”、房款等方式,騙走王某人民幣一百四十餘萬元。後姜某“自導自演”,趁戶主裝修出門喫飯的空檔,對戶主聲稱樓上住戶來研究一下房子裝修,帶着王某一家前來“看房”,並從網上購買了虛假的購房合同讓王某簽字。兩年後,王某才意識到被騙,報警後公安將姜某抓獲。

購房要通過正規渠道、正規途徑,以“福利房”價格購買的房子可能只是子虛烏有,以便宜價格購買的房子可能只是黃粱一夢。房產價格不菲且浮動較大,騙子瞄準的這塊“行騙沃土”,竟讓許多購房者栽了跟頭。

不參加駕考就能拿駕照?騙局!

犯罪嫌疑人“張三”,對外謊稱可以不經過駕校報名考試,直接辦理駕照,四十五天後便可拿證。後“張三”通過網絡宣傳,結識受騙人楊某、劉某,二人急於辦理駕照,相信了“張三”,通過微信轉賬給“張三”兩萬五千餘元人民幣。兩個月後,沒有等來駕照的楊某、劉某意識到被騙,到公安報了警。

冒充成功人士騙錢騙色 5名女子上當

犯罪嫌疑人“孫偉”,通過網絡與受騙人範某、陳某、周某、李某認識,並通過朋友介紹與受騙人高某認識,該用假名與上述受騙人接觸,自稱有一定經濟基礎,有多處房產,與上述受騙人確定戀愛關係後,以購買手機和衣物、銀行卡被凍結、購買轎車、生病住院、炒股失敗、投資業務等爲由,騙取五位受騙人二十四萬餘元,期間,“孫偉”還先後多次讓受騙人範某爲其支付生活費用約人民幣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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