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日上午,寧女士致電本報稱,洪家樓第三小學附近一小店採用賒賬的方式賣零食,“聽說不少孩子從家裏偷錢去還賬,這樣做不是害人嗎。據洪家樓第三小學學生和家長反映,這家文具店採取賒賬方式賣零食。

濟南:文具店賒賬賣零食 小學生從家裏偷錢還賬

據洪家樓第三小學學生和家長反映,這家文具店採取賒賬方式賣零食。 記者王倩 攝□本報記者 王倩

“學校附近的小店竟讓孩子賒賬買東西!我兒子因爲要還‘債’,今早偷拿了我200塊錢。”4日上午,寧女士致電本報稱,洪家樓第三小學附近一小店採用賒賬的方式賣零食,“聽說不少孩子從家裏偷錢去還賬,這樣做不是害人嗎?聽我兒子說,班上有同學花了五六百元呢。”家長擔憂小賣部吸引了很多學生來賒賬

4日下午3點半,記者在洪家樓第三小學門口見到了寧女士,她兒子是該校五年級學生。據寧女士介紹,那個小店距學校不遠。

寧女士從兒子口中得知,班上很多同學都是“賒賬一族”。“上學期,我們班有一個同學在文具店花了五六百元,都買了遊戲卡和零食了。”寧女士的兒子說。

校門口一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稱,每次班會、家長會上,老師都跟學生和家長反覆強調,一定不要在小賣部賒賬。“孩子賒賬,家長不妨採取一些‘強制手段’。比如,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減少其賒賬消費的機會,同時限定其零花錢的數量和用途,逐漸培養其適度消費的習慣。”學生講述可以在小店儲值,也可以賒賬

下午4點,記者陪同寧女士來到這家小店,由於是放學時間,店裏湧入了十幾個小學生。這些學生並沒有選購文具,而是奔向了五花八門的零食。

一位小姑娘告訴記者,她每週都會在店裏存上幾塊錢,放學後買點零食或冷飲。“我們都喜歡買那些5毛或1塊的零食,既便宜又好喫。每次只要報上名字,老闆就會在本子上記下來,直接從預存的錢里扣除。如果不想存了,隨時都能把錢取回來。”她說。

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學生,他們都表示小店可以“賒賬”。“店主會在本子上記着,什麼時候有錢就什麼時候還。”“零花錢花光了就問家裏的爺爺奶奶要,所以欠款都能還上。”多名學生說。

店家否認沒有賒賬,只是熟人偶爾拿瓶水

對於寧女士兒子的說法,店主予以否認。“我不認識這個孩子,也沒收過他的錢。”

記者注意到,店主腋下始終夾着一個黑皮小本。據店裏的學生說,那就是“賬本”。當記者提出是否可以看看賬本時,店主十分警惕。“這是我們店裏的交易賬目,不能給外人看。”

“聽說店裏可以賒賬,是嗎?”聽到記者的疑問,店主連忙擺手,“我們這裏不會讓學生賒賬,只是偶爾有小區裏相熟的孩子來拿瓶水喝,即便是有幾個記賬的,也都是高年級的學生。”她說。

律師說法商家誘導消費,家長有權拒絕買單

小店允許學生賒賬的做法是否合法?對此,山東國曜律師事務所姚平律師稱,若屬實,這是違法的。

“中小學生在法律上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小學生自行購買金額不高的學習、生活用品,可以認爲是家長同意或追認的。但是如果超過一定範圍的花銷,即小學生未能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爲,包括經常賒賬等,一旦發生法律糾紛,‘欠債’屬無效,家長可以拒絕還錢。”姚律師說,家長也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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