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一则消息在网上一经发布便能引起许多人转发与评论,甚至连荒诞不已的谎言都能成为爆炸性新闻,但是难道仅仅因为网络具有开放性,就可以任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吗?在网络上造谣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广州白云区江夏村出现连环杀人案,弄得人心惶惶,同时也导致该报道在许多论坛和网络平台上疯狂转载,许多恶意的猜测和不实的评论随之扑面而来。后来经白云警方调查为假消息,仅属谣言,江夏村整体治安稳定,不存在某媒体报道中所谓的“连环杀人案”情况。事实是在连续三天的不同时间段内发生了三起独立的案件,其中有两起是因为发病猝死的。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开放、广泛、迅速等特征,一旦发布则影响很大,因此我国不仅对网上发表言论做了相应的规定,还规定了网络造谣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网络造谣的行政责任

一般来说,网络造谣是需要负上行政责任的,只有在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媒体报道了江夏村出现连环杀人案这一不实事件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引起了公众的恐慌,足以扰乱可公共秩序,阻碍了社会管理,属于散布谣言。而连环杀人案属于刑事案件,在警方未调查清楚前便胡乱报道,因此也属于谎报警情。因此白云警方有权在查证后有权将发布的媒体负责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

二、网络造谣的刑事责任

对于危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破坏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谣言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江夏村连环杀人案这一谣言仅仅是将毫无关系的案件硬说在一块,为了夺人眼球才编造此谣言,还没上升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报道这一谣言的负责人需要承担的是行政责任。

类似江夏村连环杀人案的报道和谣言还有很多,这些谣言往往以浮夸的标题不实的内容蛊惑人们。但是谣言止于智者,面对复杂繁多的消息,我们除了懂得筛选还要学会鉴别,不要以讹传讹和盲目跟风,还要学会自我判断,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遇事找法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