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桐庐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再提高!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简单说就是发给服义务兵役青年家庭的一笔优待金。

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今年,我县再次提高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

2017年度我县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为18570元。近期,我县下发相关文件,对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进行了调整。结合我县城乡人口实际,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为20166元,西藏服役的按3倍发放,新疆服役的按2倍发放。   此外,凡在部队服现役的义务兵立功受奖,凭部队立功受奖喜报,按优待金标准比例发放奖励金。具体如下:

1.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按优待金标准的200%比例发放奖励金,共计40332元;

2.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军兵种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的,按优待金标准的80%比例发放,共计16132.8元;

3.荣立二等功的,按优待金标准的50%比例发放,共计10083元;

4.荣立三等功的,按优待金标准的20%比例发放,共计4033.2元;

5.评为优秀士兵的,按优待金标准的10%比例发放,共计2016.6元。

编辑:俞璘

内容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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