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携带砗磲制品入境 违法

■海关查获的砗磲制品。

石家庄机场海关2个月查获19起共26件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 通讯员 赵楠)昨日,记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自4月份以来,隶属石家庄海关的石家庄机场海关连续查获19起进境旅客非法携带疑似砗磲(音同车渠)制品的情况,查获疑似砗磲制品26件总重1131克,后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均为砗磲制品。

砗磲是软体动物门双壳纲的海洋动物,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亦称为“贝王”,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目前,国际上将砗磲作为稀有海洋生物加以保护,并对其国际贸易加以管制。因砗磲特殊的功用等和玛瑙、珊瑚、琥珀、珍珠一样,深受人们的喜爱。

今年以来,石家庄机场海关围绕旅检渠道,加强风险分析,严密口岸监管,严格布控查缉,提高智能审图效能,对象牙、砗磲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零容忍”,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斩断走私渠道。

石家庄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进出境口岸海关申报,以个人名义购买、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一旦被海关查获,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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