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不了牀的問題始於17年前。我希望可以用一種不會讓我聽上去沒安全感和敏感到超出所有想象的方式來向你解釋這一切,但是我不能。當我嘗試這麼做時,寫出來的是焦慮滿滿的三千字,而且這還不是我真正想要寫的。所以,我就只是給你一些事實:

 

  ■ 17年前,我還在讀高三,而且剛剛拿到我的第一輛車■ 教練吉姆教我早上8點的美國曆史大學先修課■ 有一天我醒太晚上課遲到了

 

  ■ 教練發了火,在大家面前諷刺我。我開始哭起來,而且是那種拼命不讓自己哭出來的樣子在哭■ 在此之後,每天早上都是一次同不願起牀的戰鬥■ 大多數時候,我輸了

 

  ■ 結果那個學期我缺課37天。遲到或缺課需要一張字條,但是我不想僞造父上的簽名(雖然我做過幾次)。那37天中的大部分都花在躲在學校樓梯下面,試圖趕上錯過的功課,想象着每個人都恨我■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甚至是我的男票(對他我是認真的,而且最終扯證了,今年我們就十五週年了)■ 我從幼兒園起一直是全A學霸,結果現在除了一門課全都掛了■ 從此以後我一直要掙扎着才能醒來

 

  我討厭講這個故事。回想起自己是那個因爲遲到被老師吼而在樓梯下躲了37天的女孩很難。(這也是爲什麼面本會讓我緊張;我怕那些人還會想我是那個躲在樓梯下的妹子。)但我告訴你這個故事的要點是:


 

  如果我能開始每天一早醒來,任何人都可以。

 

  今天是我在早上7點(對我來說是早的)醒來的第17天。我是這樣做到的:

 

  第一,我意識到起牀是不是真正的問題。

 

  一個多月前,我告訴我的朋友布魯克起牀怎麼會對我來說是一個不斷的掙扎。(我們在播客上錄下了我們的談話。)事後我也沒有再太多去想它。

 

  幾個星期後,我與父上談了此事,他提到這聽上去像是我可能有抑鬱症。由於我沒有哭,也沒有每天計劃着去死,我並沒有想過貼這種標籤。這使我開始思考。

 

  每天晚上我都睡10小時以上,而我還是累。 (我一直這樣做了17年。)我從來都不想起來開始新的一天。我避免出門,我避免去見朋友(我更喜歡稱之爲“我是個內向的人”)。我跳過正餐(我白天通常只喫零食,直到晚上約翰給我們做晚餐)。我不想做涉及物理運動的任何事情。

 

  所以……抑鬱症?可能。隨着這個啓示,我做了我總是會做的——我去搜索一本相關的書。我讀了很多本這種書(改變了我的一切的是這本——強烈推薦,不光是對抑鬱症患者),我開始在我的生活中作出改變。

 

  這並不意味着如果你希望能夠在早晨醒來,你就必須要與抑鬱症或精神疾病作抗爭。它也不意味着在早上醒來能解決抑鬱症問題(甚至任何書本能解決抑鬱症問題)。

 

  它真正的意思是:通常,問題不是問題,而是一個更大的問題的症狀。我們需要問自己:問題真正是什麼?是在早晨醒來,還是別的什麼?我們該如何首先處理它?


 

  第二,我做了連續5天的承諾。

 

  我並不是因爲決定早就就開始早起了。我開始是承諾在一個夏令營幫忙一週。該營地每天早上9點開始,我必須在8:45到那裏。(很多人的工作都提供這種結構,但因爲我是自由職業,我沒有。)當夏令營的一週結束時,要我自己起牀還是不容易。所以我對我的早鳥朋友做了又一個星期的承諾,在圖書館或海灘或博物館見他們。

 

  兩週後,我再也不需要承諾了。我很容易地自己就能起牀,甚至在我的鬧鐘響起前。

 

  第三,我把我的手機癮變成好事。

 

  在早晨醒來有兩個問題。首先是當你昏昏沉沉、充滿對世界的仇恨 (我平時的早晨狀態)時記得你想要做到這一點,第二是保持清醒。

 

  要解決這兩個問題,我決定用我的iPhone做一件它擅長的事情——把我的注意力從我的感受上分心,把我吸進超鏈接深淵。

 

  早上7點,我拍下再睡一呼呼按鈕,但不是用它來多睡一會(這隻會使我更睏倦),我用它作爲一個計時器,告訴我查看App時間結束了。(當你打算早起時只有一件事比晚睡覺更糟糕,那就是用光你所有的清醒時間淹沒在狀態更新裏。)第四,我做了太陽最好的朋友。

 

  我的9分鐘App檢查完成後,我殺掉App並正式下牀。但我不馬上去淋浴。相反我披上長袍,到外面去寫作。

 

  在早晨獲取半個小時陽光是把我的生物鐘從夜貓調整到早鳥所需的全部差別。這也讓我更快樂,給我更多精力,而我所要做的就是走到門外。

 

  第五,我使早晨變得有樂趣。

 

  我決定起得夠早以便有時間實現我夢想中的早晨。對我來說,這意味着有時間來閱讀和寫作和喫早飯……在所有其他人起牀之前。

 

  幸運的是,我不必開車去上班,我家的每個人都喜歡晚睡,所以早上7點早足以讓我使這些事情發生。

 

  在一個理想的世界裏,我會在早晨日常裏包括運動,但我還沒有得到開始運動的啓示。一件件事情來。我目前的目標是始終如一地醒來,使得早晨有樂趣讓我保持天天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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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擁抱早睡拒絕打盹

 

  我想早睡會是最困難的部分,但一旦我開始每天早上7點醒來,它自然而然地發生了。我事實上享受能夠在10點說:“大家,我要去呼呼了!”然後讀一個小時書就入睡。真正困難的部分是避免打盹。

 

  在第一個星期,我的身體渴望小睡。起初,我屈服於這種渴望。我被完全佔據,除了在下午2:30打盹,我無法想象做別的。但是,當我這樣做了,到晚上我一點都不困,熬到我平時的早上1點或2點,這導致了第二天純粹邪惡的眼神射向我的鬧鐘.

 

  要解決這個問題,一旦我渴望要打盹的時候,我開始出去到陽光裏走,我也喝一杯水。如果那沒有用,就給什麼人打個電話。在第一週結束時,我沒有更多的午睡渴望了。

 

  第七,是的,我甚至在週末早起。

 

  我認爲這會是困難的,但到第17天,它變成了最好的部分。我的週末像是一個敞開的平原,我像一隻羚羊,在田裏撲騰。或類似的比喻。

 

  週末清晨已經改變了我的生活。我現在能在玉米棒賣完前去農貿市場, 這是一件事。另一個原因是,我不用星期一早上醒來時後悔我花掉了我的整個週末穿着睡衣呆在沙發上的事實。

 

  第八,我很慢………很………慢地做出這些改變。

 

  第一個星期,我唯一所做的就是在早上7點起牀到外面去。甚至穿着浴袍。而且沒有午睡。

 

  第二個星期,我增加立刻醒來而不是讓自己多呼呼一會兒。


 

  現在是第三個星期,而我正在處理一件和早晨起牀完全不相關的事情,我腦抽的習慣。 (腦抽就是你一遍一遍又一遍在你的心中思考某件東西。我這麼做得很多。)當我發現我自己腦抽,我就做些什麼讓自己分心,比如看書或看電影。我讓自己一天腦抽一次,在早晨,在我的日記裏。在剩下的時間裏,我什麼事都不用擔心。或者至少這是我在努力的目標。

 

  我還是不在早上一起來就穿好衣服。大部分時間我還是直到中午才洗澡。但我另一天,另一個星期再解決這些。現在,我每天早上7點起牀。對我來說這足夠就是勝利。

 

  作爲早鳥我快樂多了

 

  而且這不是因爲早起的鳥兒有蟲喫,或任何類似的東西。這是因爲晚睡是一個根深蒂固的觸發器,讓我覺得我自己不好。它有各種負面情緒連接到它上面,拖累剩下的一整天。

 

  當我還是一個小女孩時,我醒過來跳下牀,準備開始新的一天。通過早起,我越來越接近那個小女孩。因爲這幾乎就是我成年生活的目標,我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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