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應禁止工作人員向學員索要財物;駕校教練應隨車指導學員駕駛,期間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或造成事故,由駕校承擔責任;駕校泄露學員個人信息,應承擔法律責任……爲更好地規範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市場,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市工商局起草《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明天開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社會公衆可通過“首都之窗”網站(www.beijing.gov.cn)查看示範文本,併發送郵件到[email protected]反饋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爲9月12日至9月19日。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內容上,示範文本針對駕培行業近年來熱點投訴問題設置重點條款,有幾大亮點:

1.退費問題。

一些駕培機構的合同存在篇幅較長,重點不突出的問題,學駕人在簽訂合同時難以預料到後續的情形,往往重視前期價格繳費條款,而忽略退費條款,駕培機構爲了防止退費,任意設置退費不公平條款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示範文本根據培訓行業特點和駕駛員考試科目學習規律,合理區分了退費的學程區間,將退費區間設置爲檔案受理前後、實際操作培訓前後等幾個階段,使得退費條款更加明確和科學。

2.收費項目問題。

由於各駕培機構班型和收費標準不同,示範文本通過附表形式將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各駕培機構自行定價的收費項目進行了明示,使學駕人消費的明明白白;同時留白具體收費數額和對應班型,尊重各駕培機構自行定價權,充分鼓勵市場競爭。

3.學時問題。

駕培行業由於學駕人在學習時間保障、學習能力等問題上存在差異,合同履行過程也各有不同。示範文本對缺課、遲到、補考等導致學時問題的具體情形進行了約定,根據駕培機構和學駕人過錯分配責任,以避免過去因學時規定不明而引起的大量糾紛。

4.服務質量問題。

服務質量投訴多集中於機構日常管理不夠完善、教練員違反職業道德等問題上,示範文本通過違約責任條款對機構的管理過錯、教學過錯及教練員執教問題進行了列舉式規定,嚴格駕培行業管理,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進一步保護學駕人利益。

5.合同有效期問題。

鑑於駕培行業的特殊性,合同有效期在合同簽訂時難以確定,在實際中,合同到期終止後各項權利義務還沒有結束的情況較多,投訴糾紛較突出。示範文本採取了“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和自由約定相結合的方式約定合同有效期,即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結束後還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員資格的情形下,合同有效期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駕培機構和學駕人雙方權益進行了平衡。

6.駕培機構合同解除權問題。

爲防止學駕人惡意擾亂行業秩序和保障駕培機構正當權益,示範文本設置了駕培機構在學駕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影響教學安全或擅自違規造成嚴重損害後果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權,進一步保護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來源:北京日報 陳雪檸

編輯:RB10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