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孫璐璐

近日,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租專委會”)在京發佈了金融租賃行業首個自律公約——《中國金融租賃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自律公約”)。

《自律公約》主要從遵章守法、業務體系建設、公司發展戰略以及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分別進行了約定。其中,主要包括遵章守法行爲、嚴守商業道德、行業自律原則、強化內控建設、制定發展戰略規劃、建立合理定價體系、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租賃物評估定價體系、降低售後回租業務比例、以及加強對全體會員機構從業人員的自我約束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內容。《自律公約》的發佈,將更好地倡導全行業依法合規經營,維護金融租賃業合理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行業約束和監督機制,促進金融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

《自律公約》規定,要強化內控文化建設,建立嚴格的合規體系、履職評價和績效考評體系,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提升全面風險管理能力,針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道德風險等制定積極可行的防範措施。建立重大案件責任追究制度,深入開展案件綜合治理,確立防範案件風險的長效機制,保障金融租賃公司安全穩健運行。

在業務規範方面,《自律公約》要求,爲不斷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質量,逐步降低售後回租的業務比例,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租賃物必須由承租人真實擁有並有權處分。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定價依據作爲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人員管理也是重中之重,《自律公約》稱,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環境。在人員招聘過程中,嚴格遵照相關法律,執行相關流程,合理合法開展背景調查,做好招聘錄用管理。不得錄用尚未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和其他依法不得錄用的人員。支持和促進人員的有序正常流動。

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爲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自2007年銀監會推進商業銀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試點工作後,中國的金融租賃業務逐步走上正軌,探索出了一條健康快速的發展之路。截至2018年9月末,全國共開業66家金融租賃公司,行業資產總額已超過2.5萬億元。

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融租賃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7月6日,是爲加強同業合作、鼓勵有序競爭、維護金融租賃交易而成立的專業權威的全國性金融租賃組織。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及其他與金融租賃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在加入中國銀行業協會後,可申請成爲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成員。金融租賃委員會目前有成員單位6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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