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了一筆40萬元的貸款,實際到手只有23萬,20天后還了20萬,剩餘逾期一個月就變成了120萬。

  貸款還不上被限制人身自由

   趙先生在西安經營一家企業。今年3月,由於資金緊張,趙先生向曾某借了40萬元貸款,但實際上趙先生只拿到了23萬元,其餘17萬元是曾某收取的服務費、辛苦費、中介費等,雙方約定借款時間爲20天。到了還款的最終期限時,趙先生只償還了20萬元。

   一個月後,曾某告知趙先生因其有20萬元未能如期歸還,按照相關約定的利息計算,趙某需償還本金和利息共120萬元,但趙先生實在無力償還。

  今年5月8日,曾某約趙先生協商此事,趙先生赴約時被曾某及其同夥強行帶到一酒店內並限制人身自由,期間,趙先生偷偷給妻子發了求救短信。之後,趙先生的妻子向公安雁塔分局雁環中路派出所報警。

   5月9日,雁環中路派出所以及分局刑偵大隊聯合在未央區一酒店找到趙先生,同時現場抓獲曾某、楊某、吳某3人。後根據曾某3人提供線索,在未央區一別墅抓獲另外5名嫌疑人。

   經審訊,8名嫌疑人都是福建順昌縣人,該團伙以“套路貸”的形式長期向他人放貸牟取鉅額非法利益。團伙頭目爲陳某,骨幹成員爲曾某、張某、陳某、丁某,底層人員爲陳某某、吳某、楊某。

  8人團伙一年時間放貸300多筆

   昨日,華商報記者查看警方查獲的一份統計表格上發現,該團伙自從2017年到西安放貸開始,截至被抓前已經發放了300多筆貸款,其中多以三四萬元的小額貸款爲主,不過其利息以及各種手續費非常高,以一筆借20天的4萬元貸款爲例,利息及各種費用共8500元。

   辦案民警介紹,“套路貸”屬於新型犯罪手段。首先,犯罪團伙向受害人通過銀行轉款,又收取一定金額的中介費等費用,銀行流水上無法顯示被拿走的現金;其次,犯罪團伙故意進行違約,讓受害人無法與之聯繫,隨後延長還款時間,製造逾期。然後,向受害人推薦其他貸款中心,進行互相拆借,使受害人欠款數額越來越大。最後,當受害人無力還款,之前所押的車、房就歸犯罪團伙所有。

   目前,該犯罪團伙成員曾某等6名人員已被雁塔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其餘兩名人員被取保候審,案件已進入起訴階段。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實習記者 尤潔 攝影 黃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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