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我们只讨论通常的情况:当民警出警,发现一个人躺在超市里不起来,这事有几种可能呢。还有,当民警出警,发现一个人歇斯底里地举报快递公司,这事又有几种可能呢。

编者按

近日,一颗芒果引发的“女快递员下跪”事件受到媒体和网友广泛关注。本次选登两篇关于此社会热点的作者来稿,不同视角和不同观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识局愿意为不同的观点、看法搭建一个平台,欢迎各位读者讨论,也欢迎更多纵深讨论来稿(投稿请发:[email protected])。

正文:

一个基本的社会学原理是:站在“无理取闹者”本人的立场,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

先扯点闲篇子。

凡是看过《射雕英雄传》的读者,几乎都会羡慕郭靖和黄蓉的爱情。

但很少有读者意识到,“羡慕”仅限于读者。读者拥有地图全开的上帝视角,他们看到了两人一路走来点点滴滴,看到了两人历经磨难而依然坚守的真心。

可问题是,故事里的人物看不到这些。于是,从他们的视角看这段爱情,完全是另一副样子:黄蓉是小三,她悍然插足郭靖与华筝的爱情;郭靖是渣男,他与华筝早有婚约还劈腿。

而且,郭靖的岳父成吉思汗和大舅子托雷对他都非常好,又是提拔、又是给钱,他却拿着岳父家里给的黄金和雕裘把妹,把黄蓉骗到了手。

那么,如果郭靖、黄蓉和华筝都是现实中的人物,有一天,华筝在街上打了黄蓉一顿(假设她能打得过的话),大家应该同情华筝呢,还是应该同情黄蓉呢?

这个事到底是华筝伸张正义、黄蓉恶有恶报,还是华筝无理取闹、黄蓉蒙受冤屈?这其实很难讲。

当然,这个例子很极端。但它背后的道理具有参考意义。

因为它提醒我们:世事难料。

很多事,看上去特别明显,特别简单,但在它背后,依然有着大量复杂的细节。

不是说这些细节本身复杂,而是说,因为我们作为旁观者,没有上帝视角,不掌握具体信息,所以它对我们来说复杂。

明白了这个道理,再来看今天要说的正事,或许我们就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今天要说的正事属于社会新闻。

最近的社会新闻给我一个感觉:山东民警可真忙。

前几天,在山东济南一家超市里,一对夫妻买了两瓶矿泉水,结账的时候不知道为啥吵了起来,吵完女方要撤,男方却说他要在超市里避难。

超市懵了,说我这又不是联合国难民营,大哥你上别家转转可好?男子不同意,于是超市的工作人员推了他一把。

然后,男子就倒在了地上。看来超市工作人员内功之精湛,已经到了伤人于无形的境界。

倒地之后,男子报了警,又叫了救护车。可是警察来了,他也不起来,非要超市赔2万块钱诊疗费。

再然后,民警、医护人员和超市员工陪他耗了13个小时。经过民警反复“调解”,该男子终于答应接受1000元的赔偿,起身走人。

过了几天,在山东东营,某快递员送快递的时候包裹破了,箱子里少了一个芒果,她怕顾客投诉,自己掏钱买了一箱新的,可还是被投诉了。

投诉之后,快递员被扣了2000块钱工资,她没办法,又到顾客家门口哭求,说大哥你行行好,再投诉我就该卷铺盖滚蛋了。最后,她向顾客下跪请求原谅。

顾客不原谅。不光不原谅,还报了警。

民警一看这个情况,也没客气,给快递员写了一份证明。在证明里,民警说“牺牲尊严的谅解不要也罢”,并建议把这位顾客和他的家人都列入“永久黑名单”,再也别给他送快递了。

这个事好像还没完,最近又有反转。当然,具体情况什么样,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但我想说的是,正因为我们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我们那一片叫好或叫骂,只是基于我们看到的这些人物生活中的一个小片段来作出的。

我们不知道原委曲折,不知道来龙去脉,更不知道这些人做出这些事的动因。

其实民警也不知道。他们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接到报警就要出警,出警之后看到这一地鸡毛,当然也只能针对这一地鸡毛进行处理。

这毕竟不是刑事案件。很多时候,简单了解一下情况,把事情平息下去就完了。一天到晚那么多事,要是每件小事都刨根问底,换谁谁都得累死。

于是,在上面说的两个事件中,民警都没有刨根问底。

可他们收到的评价却不一样。处理第一个事件的民警被指责为“和稀泥”——超市的钱是风刮来的?凭什么平白无故被讹?纵容碰瓷的坏人,就是打击无辜的好人!

而处理第二个事件的民警被赞扬为“主持公道”——快递员这么辛苦,还这么低声下气,为什么不能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种死死揪住别人一点小错误不放的人,就该列入“黑名单”!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这些观点三观很正。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是,它们是民众的观点。

民众应该基于道德作出这样的赞扬和批评。非如此,不足以惩恶扬善。

但民警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就不一样了。我倒觉得,第一个事件中的民警并没全错,而第二个事件中的民警也不全对,他的很多“解气”的建议也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首先要明白,民警也是人,也有自己的道德判断。

可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他必须尽量摒弃自己的主观道德判断,依据事实来处理事件。然而他看到的事实又总是有限的。

也就是说,他既不可能、也不可以完全摒弃自己的道德判断。他不得不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比如,在完全弄清楚事实真相之前,他要优先保护纠纷中弱势的一方。

那谁是弱势一方呢?这其实是个相对概念。

在超市与顾客的纠纷中,顾客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在快递公司与顾客的纠纷中,顾客也是相对弱势的一方。

当然这只是通常的情况。我们不能排除顾客是一个来头很大的人物的可能,但那不常见,不具有一般性意义。

现在我们只讨论通常的情况:当民警出警,发现一个人躺在超市里不起来,这事有几种可能呢?

最起码有两种。一种是,这个人无理取闹,想讹超市的钱;另一种是,这个人被打了,要给自己维权。

还有,当民警出警,发现一个人歇斯底里地举报快递公司,这事又有几种可能呢?

最起码也有两种。一种是,这个人无理取闹,想讹公司的钱;另一种是,这个人被不公正对待了,要给自己维权。

哪种可能性更大?

应该是第二种。虽然,媒体的报道放大了第一种,但根据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特别不要脸的人终究还是少数。

所以,济南的民警面对超市里倒地不起的男子,采取了温和的态度。

他没有预设这个男子“想讹超市的钱”(因为这不是大多数情况),然后立马把这个“无理取闹者”拖走,而是一直陪这货磨了13个小时,最后也没强行把他拖走。

也就是说,从始至终,他没有把这个男子当成“无理取闹者”对待。

这会不会鼓励这个男子继续碰瓷,甚至会不会鼓励别的男子效法呢?有这个可能。

但迄今为止,没听说济南再发生第二件这样的事,也没听说别的地方发生。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多数人在道德舆论的压力下,是可以守住基本底线的。哪怕“公权力纵容”,大多数人也不会这么干。

与此相反,东营的民警面对为了一个芒果斤斤计较的男子,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这确实褒扬了善良。他所说的“牺牲尊严的谅解不要也罢”,很对,他对公司提出的“奖励这样的好员工”的建议,也很对,只有那个“建议把这货列入‘永久黑名单’”的建议,不太合适。

一个大男人,为了一个芒果斤斤计较,我也讨厌。但他确实少了一个芒果。

他的投诉,似乎并不是针对这位女性快递员,而是针对圆通公司、针对自己受到的欺骗。是公司为了平息客户的怒气,不问青红皂白就惩罚了快递员。

那为什么要把他列入“永久黑名单”呢?一个普通的旁观者说这话还情有可原,一位代表公权力的民警说这话,恐怕有点过了吧。

如果快递员上门下跪,顾客就要被列入“永久黑名单”,那下次有人丢了半箱芒果,还敢投诉吗?快递员会不会对他说,你投诉,我就下跪,然后你就进“永久黑名单”了?

当然,这个假设也很极端。然而它提醒我们:任何事情想要做到十全十美,都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常常需要考虑,如何在“顾此失彼”的问题中最大限度地照顾到各个方面、各种可能。

执法的理想状态,当然是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但这毕竟是理想。我们要向着理想努力,然而,在还没达到理想状态之前,我们不得不做出权衡:

到底是尽可能不冤枉好人、但难免放过几个坏人,还是尽可能不放过坏人、但难免冤枉几个好人?

虽然说,放过坏人本身就有可能冤枉好人,但反过来说,冤枉好人本身也是放过坏人。

那怎么办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

如果具体到某件事来看,上面说的济南民警似乎放过了坏人、冤枉了好人,而东营民警保护了好人、惩罚了坏人。可是,如果这就是这两位民警的行事风格,那么前者其实是在尽可能不冤枉好人,而后者是尽可能不放过坏人。

没办法说谁的方式更好。也许在济南这样的地方,前者的方式更好,在东营这样的地方,后者的方式更好。

但我们至少应该理解,这两种处理方式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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