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9月11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男子王健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王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廣州中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2月20日21時許,被告人王健去至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北校區14棟女生宿舍南側與運動場之間的鍛鍊綠道上,乘在此處鍛鍊身體的被害人戴某不備,上前抱住戴某並持刀連續捅刺其頸、胸部等部位後逃離現場。經鑑定,被害人戴某系被銳器作用致右頸內靜脈、右鎖骨下動脈完全離斷及頸深層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廣州中院認爲,被告人王健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王健雖如實供述其持刀捅刺被害人的事實,但庭審時否認殺人的動機,並以患有精神病爲由意圖減輕罪責,沒有認罪悔罪表現,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王健故意殺人手段殘忍,罪行特別嚴重,法庭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6年12月21日凌晨0點42分,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方微信號發出情況通報表示:12月20日晚10時許,我校北校區操場與13棟學生宿舍之間區域發生人員不幸身亡事件。經確認,爲我校繼教(公開)學院2015級進修學員。目前,警方正在加緊調查中。

2016年12月21日9時許,廣州公安發出通報,證實黃石街轄內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內被害:

12月20日晚上21時54分許,白雲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黃石街轄內某高校有一名女生在校內被害。接報警後,白雲警方立即派員趕到現場,對案件展開偵查。經初步調查,死者戴某(女,20歲,浙江人)爲該校在校學生。經現場勘查和檢驗,發現死因可疑。目前,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全力對案件開展偵查。

隨後,10點41分,廣州公安就通報了犯罪嫌疑人落網的消息。

正義不會缺席!

(來源:新聞夜航;編輯: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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