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暫未列入脫鉤名單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暫時實行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雙重管理,同時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相關改革。《實施意見》指出,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旨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提升服務水平、依法規範運行、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作用。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2020年前需與主管單位脫鉤,他們還能活下去嗎?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高歌 6月17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佈消息顯示,國家發改委、民政部、中央組織部等在內的10部門發佈《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就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提出意見,文件落款時間爲6月14日。

《實施意見》下附《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名單》顯示,在795家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中,目前已脫鉤422家,擬脫鉤373家,待脫鉤的企業佔比超四成,包括“中國石油企業協會”、“中國水泥協會”以及中國煤炭教育協會等。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旨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提升服務水平、依法規範運行、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作用。”

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繫、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其主辦、主管、聯繫、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參照本意見執行。

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脫鉤範圍:會員主體爲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爲後綴;在民政部門登記爲社會團體法人。

列入脫鉤名單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必須按規定要求和時限完成脫鉤。暫未列入脫鉤名單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暫時實行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雙重管理,同時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相關改革。根據《實施意見》要求,上述脫鉤工作需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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