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女權:辛亥革命爲何過河拆橋?最大的敵人就是婦女自身

當秋瑾們爲之拋頭顱、灑熱血的民國終於誕生之後,女革命者們驚愕地發現,新政權完全放棄了保障男女平等的承諾。“男女平等”不僅在新憲法《臨時約法》中毫無體現,甚至被變相從革命黨的原章程中刪除。她們在憤怒於被男權社會出賣的同時仍沒有意識到:社會革命與女權革命根本就是兩回事兒。

被遺忘的女權:辛亥革命爲何過河拆橋?最大的敵人就是婦女自身

1912年3月,距武昌起義僅短短5個月,在南京的臨時參議院就成功地推出了具有憲法效力的《臨時約法》。這部法律在有關人權的章節中明確提出:“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別的方面都考慮到了,唯獨對“性別”一項不置一詞。那麼民國以後男女究竟是否平等呢?婦女能不能與男子一樣參政呢?顯然,制定約法的參議員們(全部爲男性)打起了太極拳,不肯明確表態。

過河拆橋的革命?

執政者的態度立刻激起了女革命者的強烈不滿。《臨時約法》出臺約一星期後,婦女界代表唐羣英、沈佩貞等人便在3月19日、20日、21日連續3天到臨時參議院去討說法。

第一天,門衛不肯放她們進去,女界代表後來是以旁聽的名義進了議事廳,進去之後與參議員們說不上幾句話就吵了起來。議員們宣佈婦女參政問題等國會正式成立以後再議;第二天女界代表再到參議院,遭到衛兵的堅決阻攔。這些親歷過革命槍林彈雨的女俠們怒火中燒,動起手來,把衛兵踢倒在地,把參議院的門窗玻璃砸得稀爛,最後強行闖進了議事廳。但這一天的爭辯仍無結果;第三天她們又去參議院,無奈那裏已是重兵把守。女界代表於是轉去了總統府,要求孫大總統親自幹預。

這一連串事件史稱“女界大鬧參議院”。事情在社會上引起一定反響,以至於魯迅後來在他的雜文《關於婦女解放》裏也提了一筆:“辛亥革命後,爲了參政權,有名的沈佩貞女士曾經一腳踢倒過議院門口的守衛。不過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們男人去踢罷,他一定會還踢你幾腳。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

在外界看來如同鬧劇一般的舉動,在當時參與其事的婦女代表們看來則屬於忍無可忍、不得不爲。《約法》制定期間,女界代表一再要求把男女平等的內容包括到《約法》當中,要求憲法保證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參政權利。孫中山對婦女代表們也表示過口頭支持。怎料到了最後,男女平等這一條還是被剔除到憲法之外。在辛亥女傑們看來,當初革命時,女人和男人同樣地出生入死、流血流汗,革命黨也把男女平等內容寫進了黨綱,現在革命成功了,手握大權的男性革命者居然玩起了過河拆橋的把戲。

被遺忘的女權:辛亥革命爲何過河拆橋?最大的敵人就是婦女自身

以血爭權

其實早在洋務運動與維新運動之前,婦女已經在太平天國掀起的浪潮中顯示過自己的力量。但太平天國的婦女多來自底層,難以擺脫被利用的命運。到了清末,聞風而起的多爲知識女性,在爭取女權方面就主動多了。安徽才女呂碧城,起先是拿筆做刀槍,在《大公報》上發表文章抨擊時政、提倡女子教育。她繼而受到翻譯大家嚴復的栽培、直隸總督袁世凱的賞識,年紀輕輕就做上了北洋女子師範學堂的監督(相當於校長);居住在杭州的滿族女子惠興,自己動手籌款興辦女子學堂,當看到辦學的錢遠遠不夠,就自殺明志,以自己的生命推動婦女教育。

興辦女學,需要女教師。對女教師的巨大需求刺激了女生留學事業的發展。當時去歐美留學殊爲不易,一大批人就近去了日本。清末的留日學生當中,女生佔了1%。她們大部分是自費,很多是跟着父親和兄弟一起去的日本,也有極少數是官派。別小看這區區的1%,她們當中充滿了“不安分”的人物。在留學高峯的那幾年,她們先後發起了6個組織,創辦了7份出版刊物,討論婦女問題,批判舊觀念、舊習俗,提倡天足、女學、婚姻自主等。

雖說當時留日的女生基本上都是抱着學成後回國教書的目的去學習,但日本後來漸漸成了反清革命黨的大本營,很多女留學生非但不迴避革命,反而應聲而起,表現出不讓鬚眉的風采。1903年留日學生中掀起拒俄運動,組織“拒俄義勇隊”,就有12名女生加入。1905年孫中山與黃興攜手組建了同盟會,吸引了將近20名女性加入,包括秋瑾、唐羣英、張漢英、何香凝、吳木蘭等人。革命,成了比教書更值得奮鬥的事業。

敢於參加革命的女性,其激烈程度絕不亞於男子。1905年,日本政府在清政府的壓力下頒佈了《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留日學生大譁,陳天華在激憤之下蹈海自盡。自費留學的秋瑾就屬於激進派。在陳天華追悼會上,她甚至拔出佩刀,對不肯回國的魯迅、許壽裳等人呵斥道:“投降滿虜,賣友求榮。欺壓漢人,喫我一刀。”

1907年7月秋瑾在紹興的大通學堂主持浙江地區起義,打算與遠在安徽的徐錫麟遙相呼應,卻因爲機密泄露而被捕。被捕後兩天,秋瑾在紹興軒亭口引頸就義。

秋瑾之死在社會上引起了極爲強烈的震撼。上海的《申報》、《時報》、《神州日報》,天津的《大公報》等都做了連續報道,並刊載多篇同情秋瑾的文章。她那文采飛揚的詩文和獨樹一幟的男裝照片也頻頻見報,激發起人們的無窮遐想。到後來,不僅是新聞報道,連有關秋瑾的小說、戲曲也紛紛出臺,輿論的浪潮越掀越高,站在秋瑾對立面的清廷大員們的公衆形象一敗塗地。

通俗歷史總不免把典型人物加以放大,以至於讓秋瑾的耀眼光芒遮掩了當年與她並肩戰鬥的同志們。另一位辛亥女傑唐羣英,名聲不及秋瑾響亮,豪氣絲毫不遜,並具有更爲成熟的政治素養。唐羣英是湖南人,當秋瑾在湖南做媳婦時兩人相識,結爲至交。正是受到秋瑾的影響,唐羣英也去了日本留學,並加入同盟會。她曾參與策劃過花石起義,武昌起義之後又與張漢英一起組織過女子北伐隊,親身上過戰場。辛亥革命成功後唐羣英獲得了二等嘉禾勳章。

辛亥革命期間,婦女界組織了多支軍事組織,除了上面提到的北伐隊之外,還有女子軍、女子軍事團、女子光復軍、女子尚武會、女子決死隊、女子暗殺隊等等。上海一帶由於婦女新式教育起步較早,女子革命隊伍尤較北方活躍。不過,組織武裝更多的是一種姿態,到底有多少隊伍真的上過戰場並無確切統計。但那時的革命女性已經很自然地發揮起女性的優勢,在醫療、後勤、偵探情報等方面擔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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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變女拳

在孫中山漫長的革命生涯中,一位名叫陳粹芬的女士曾在他身邊陪伴多年。在那最艱苦的流亡歲月裏,伴隨孫中山左右的女人不是宋慶齡,也不是他的元配夫人盧慕貞,而是這位鮮爲人知的陳粹芬。不過在辛亥革命勝利前後,陳粹芬淡出了孫中山的生活。由於她的地位實在是微不足道,以至於現在的史家還在考證她究竟是什麼時候、因什麼原因與孫中山分手。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陳粹芬對離開孫中山從無怨言,革命勝利後也從不居功自傲,而是安安靜靜地在南洋隱居。孫中山的家人則把陳粹芬視爲他的“側室”——這好歹是一個身份。

如果所有爲辛亥革命出過力的女性都能向陳粹芬這樣“識大體顧大局”,那就皆大歡喜,就不會鬧出後面的許多糾紛了。但是顯然,唐羣英、林宗素這些人不僅僅是女革命者(碰巧性別爲女的革命者),更是地地道道的女權革命者。男性革命者們爭的是人權,在女性革命者看來,這個人權自然而然地包括婦女的人權。男人可以參政,女人也同樣可以參政。男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女人也應該有。她們不但抱定這樣的信念,而且一早就行動起來。1911年12月20日,民國尚未正式建立,福建女傑林宗素就帶頭髮起了“女子參政同志會”,對女性進行參政培訓。1912年元旦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女傑們滿懷憧憬,積極準備迎接新紀元。

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領袖向來在理論上支持婦女參政,並做過這樣的承諾。1912年1月5日,國會尚在籌建,林宗素代表女界謁見孫大總統,要求他當面承諾允許女子參政,孫中山當即答應了下來。誰知道這條消息一經見報,立刻引來非議。無論是老革命章太炎、手握軍權的江蘇都督程德全、還是狀元公張謇,都表示不滿。以章太炎爲首的中華民國聯合會寫信給孫中山說:“某女子以一語要求,大總統即片言許可,足未明定法令”,這麼說也就罷了,後面緊接着又批評婦女們是無理取鬧:“而當浮議囂張之日,一得贊成,愈形恣肆。”字裏行間對女人的蔑視表露無遺。當時正處於南北議和的艱苦時期,孫中山絕不會因爲女子參政之事節外生枝,於是趕緊解釋說,他那天跟林宗素不過是“個人閒談”。

接下來,袁世凱同意敦促清帝退位,孫中山則同意辭職,讓袁世凱當大總統。爲了確保袁世凱領導下的新政府是一個民主政府,南京的臨時參議院加緊制定具有憲法效力的《臨時約法》。這期間,唐羣英、張昭漢、張漢英、王昌國、吳芝瑛、張羣英、沈佩貞等女界代表不斷上書,要求在《約法》中寫進保障婦女參政權的條款,結果等3月11日《約法》出臺後,女界代表氣憤地發現裏面對此不置一詞。一個星期後,便發生了“大鬧參議院”事件。這些參加過革命的女傑對事態顯得缺乏耐心,在議事廳上“咆哮抗激,幾至不能開議”。她們最終動起手來,可是衛兵踢倒了,窗玻璃也砸了,有關女子參政的提案還是沒通過。大多數參議員認爲:連歐美諸國尚未開始女子參政,在中國這事也先放一放,以後再說。

那時袁世凱已經正式成爲民國第二任總統。到了4月,政府遷都北京。女界代表不肯放棄自己的訴求,5個婦女團體在南京聯合組建了“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並決定派代表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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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形勢更糟糕。北京的參議院當時正在討論一項與婦女參政密切相關的問題:國會選舉法。該法草案一開始就把婦女剔除在外,規定國會議員的選舉人和被選舉人都必須是年滿25歲以上的男子。唐羣英、沈佩貞等“女子參政同盟會”的代表趕到北京,起先是向參議院上書,要求修改法律。可是這個上書連被討論的資格都沒有,交上去後就被閒置了。女界代表與參議院對峙多時,參議院絕無讓步之意,矛盾越來越激化。女界認爲:“當民軍起義時代,女子充任祕密偵探,組織炸彈隊,種種危險,女子等犧牲生命財產,與男子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棄女子於不顧?”因此女界代表早就聲言,如果達不到目的,勢必訴諸武力。可是,她們的武力並不是槍炮炸彈,充其量只是她們自己的拳腳。1912年8月10日,《參議院議員選舉法》、《衆議院議員選舉法》正式公佈,沒有女人什麼戲唱。那天唐羣英、沈佩貞等60多名女界代表強行闖入參議院,在痛斥之餘只好說狠話,聲稱如果袁大總統不贊成婦女參政,婦女“亦必不承認袁者爲大總統”。

參議院畢竟是由社會各界賢達組成,有很多不是革命黨,反對婦女參政尚屬意料之中。而來自革命陣營內部的背叛對女子參政的打擊尤其沉重。出於黨派鬥爭的需要,同盟會在這年8月改組國民黨時廣泛團結各方,以便能夠在未來的國會選舉中成爲第一大政黨,這樣就能實際控制國會,與袁世凱政府對抗。爲了團結不同的政治勢力,總歸要做出一些犧牲,婦女參政權就屬於被犧牲的內容之一。在女會員不在場的情況下,宋教仁領導的國民黨把同盟會綱領中的“男女平等”條款刪除了。

此舉激起了女會員的強烈抗議。8月25日國民黨召開成立大會。在這個本該喜氣洋洋的場合,卻發生了“掌摑宋教仁”事件。據稱動手打人的有唐羣英、王昌國、沈佩貞等十餘人。她們衝到宋教仁面前“舉手抓其額,扭其胡”,“以纖手亂批宋頰,清脆之聲震於屋瓦”。

辛亥革命期間,女傑們正是依託了革命黨才能達到前所未有的政治地位,而現在這個黨拋棄了她們——起碼在參政問題上拋棄了她們,她們不得不依賴自身的力量從頭再來。但她們自身的力量何其薄弱,根本就不堪一擊。沒過多久,袁世凱政府找了個理由,把“女子參政同盟會”給取締了,民初的婦女參政運動至此告一段落。

其實,婦女革命與政治革命本來就是兩回事,可以說是一種互相利用的關係。當政治革命成功後,婦女革命就不得不面對那些根深蒂固的阻礙。最大的阻礙來自婦女自身。畢竟,當時絕大部分中國女性依舊如秋瑾在《中國女報》第一期上所說的:“身兒是柔柔順順的媚着,氣虐兒是悶悶的受着,淚珠兒是經常的滴着,生活兒是巴巴結結的做着。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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