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通訊員周勤 張新軍

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刑入獄的張某,怎麼也沒有想到,剛刑滿釋放後就有執行法官的“天羅地網”等待着他。6月17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重拳出擊,讓被執行人張某無處可逃,最終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2018年6月份,被執行人張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與同向行駛的農用三輪車相撞,致使農用三輪車失控改變方向,將受害人陳某撞到,碾壓後,農用三輪車又與陳某停放在非機動車道內轎車尾部相撞,造成陳某送醫救治無效死亡。法院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賠償陳某家屬各項損失20萬餘元,張某所在的物流公司承擔連帶給付義務。

張某被判刑入獄,民事賠償部分未予履行。陳某的親屬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通過查控,查封了張某名下的貨車,張某掛靠的物流公司賠償受害人家屬5.8萬元。

6月17日早上,執行幹警得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得知張某當天就要出獄,立即驅車前往監獄,將剛出獄的張某強制拘傳到了法院。

執行幹警警告張某,不要想着被判刑入獄就不用賠償了,民事賠償如拒不執行,等着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執行威懾下,張某表示,先借款償還1萬元, 自己名下的貨車在15日內賣出後就把錢給申請人,剩餘款項保證在一年半之內償還完畢。在執行幹警的協調下,申請人同意了張某的分期償還計劃。

當天中午,在張某的家人送來了1萬元現金後,張某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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