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省纪委监委已经通报两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点击查看: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今天,江苏省纪委监委将第四批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管委会农工部原副部长、宜城街道陆村党总支原书记谢辉剑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谢辉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在换届选举时指使他人伪造选票,操纵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指使涉恶人员殴打举报其违纪违法问题的村民;在组织拆违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之便雇佣、资助涉恶人员侵害群众人身安全,为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谢辉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期,谢辉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顾陆希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顾陆希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项目期间,不认真履职,明知建筑垃圾清运量测绘数据存在严重虚假问题,仍以之为依据申请财政清运款,纵容涉恶团伙犯罪活动,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存在收受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顾陆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审判员翟元圣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翟元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办案件中帮助涉黑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存在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翟元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原副局长力德怀充当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力德怀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涉黑组织开设的娼赌场所逃避查处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同时存在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力德怀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或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其坐大成势提供帮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思想防线,绷紧廉政之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深挖彻查上再发力,在措施手段上再加强,在工作质效上再提升,推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附:

第一批典型案例


1、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张东海在担任常州市新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长期与涉黑组织成员保持不正当交往,收受涉黑组织成员贿赂,纵容涉黑组织违法活动,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1月7日,张东海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4月25日,张东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徐州市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3日,方正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海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成员所送财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涉黑组织提供帮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18日,王海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4、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为民充当多个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曹为民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涉黑组织卖淫嫖娼、经营赌博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3日,曹为民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5.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农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顾兆忠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顾兆忠无视党纪国法,在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伙同他人采用提供资金、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等方式,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31日,顾兆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第二批典型案例


1、徐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钢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李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谋取非法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17日,李钢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科员巢军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巢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为涉黑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巢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王文祥充当多个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文祥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治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副大队长、狮子山派出所所长、云龙区城管局局长、骆驼山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多个涉黑组织所送财物,纵容涉黑组织经营赌博场所;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为涉黑组织成员违法办理取保候审。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王文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原五中队工作人员杨伟昊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杨伟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恶集团所送财物,纵容涉恶集团私设关卡乱收费,向涉恶集团泄露工作秘密,帮助涉恶集团逃避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杨伟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8年7月,杨伟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5、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孙照军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孙照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钱财,为涉黑组织在渣土土石方运输上谋取利益,为其控制渣土运输市场提供便利。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24日,孙照军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第三批典型案例


1、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徐文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邹徐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担任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帮助和外部支持。同时邹徐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邹徐文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近期,邹徐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谢国勤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谢国勤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帮助涉黑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谢国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谢国勤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张一峰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张一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为涉黑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说情打招呼,干扰基层办案,帮助涉黑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同时张一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张一峰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4、连云港市东海县龙梁河堤防管理所原所长兼水政监察大队第五中队原队长冯同快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案件。冯同快身为负有监管查禁职责的公职人员,明知涉恶团伙在水库非法取土却不予以查处,纵容涉恶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给国有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冯同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冯同快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近期,冯同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徐州市铜山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王如席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如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帮助涉黑组织办理银行贷款,为涉黑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便利。王如席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近期,王如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扬帆网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第四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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