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亿退税款15日到账 新疆税务部门三级联动为企业送来“及时雨”

  “没想到速度这么快,15天就到账了!”9月10日,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业务的天业集团财务部会计蒋卫峰,谈及4亿元退税款颇为感慨。

 

  天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晓玲(前左)向新疆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发展情况 陈晓晨 摄

  据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此项政策,可享受进项税额留抵退还,涉及金额达4亿元。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石河子税务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石河子北泉税务局三级联动,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措施,并组成调研组,深入企业调研和宣传。

  8月15日,税务部门调研组一行来到天业集团,30日4亿元退税款即到账,企业干部职工为之点赞。天业集团副总会计师万霞说,目前正是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6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关键期,这笔资金非常及时和“解渴”,税务部门为我们送来了“及时雨”。

  据了解,天业集团享受本次进项税额退款,减少了资金运营压力,保障了研发资金,有助于加快筹建项目建设。“作为兵团第八师龙头企业,天业集团将积极抢抓机遇,统筹调剂和规划使用好这一‘政策红包’,加快项目建设,为兵团打造千亿产业集群作出更大贡献。”天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晓玲表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文汇 通讯员陈晓晨、蔡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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