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裏斯特拉德萊塔回來了。我聽說他在汽車裏跟琴胡搞,就莫名其妙地和他打了一架。到了深夜,我打定主意要他媽的馬上離開潘西——就在當天晚上,但我想等到星期三再回家。

我就坐了出租車離開潘西,在愛德蒙旅館開了個房間。進了房間,我也沒脫大衣什麼的就站在窗口向外眺望一會兒,可是旅館那一邊房間裏在幹些什麼,你聽了準會喫驚。我看見有個頭髮花白的傢伙,看樣子還很有身份,他光穿條褲衩,開始穿高跟皮鞋、戴奶罩、搭拉着兩條揹帶的襯裙等等。隨後在鏡子前走來走去。就在他上面的那個窗口,我又看見了一對男女在用嘴彼此噴水,好像這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兒。我不開玩笑,這家旅館確實是住滿了心理變態的人。我真想他媽的拍個電報叫斯特拉德萊塔到這裏來。他準可以在這旅館裏稱王哩。

糟糕的是,這類下流玩藝兒瞧着還相當迷人,不過問題是我不喜歡這種做法。我想,你要是真不喜歡一個女人,那就乾脆別跟她一起廝混;你要是真喜歡她呢,就該喜歡她的臉,不應該對她幹那種下流事。真正糟糕的是,許多下流的事情有時候幹起來卻十分有趣,而女人們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幹太下流的,她們反倒不樂意。

我看時間不算太晚,就下樓去看看紫丁香廳到底他媽的在幹什麼。紫丁香廳是這家旅館的夜總會,裏面並不十分擁擠,因爲沒給小費,他們給我找了個最差的桌位——在最後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兒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粗俗的管樂。在我隔壁桌旁坐着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都是長得很難看又愛賣俏的女人。我要了杯威士忌加蘇打水——我說得快得要命,因爲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懷疑你不到21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不過儘管這樣,侍者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 “您有什麼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像他給了我極大的污辱似的,“得啦,得啦,”我說,“給我來杯可口可樂。”

侍者一走,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卻像瘋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爲我太年輕了,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世界上沒有一個夜總會可以讓你長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買點兒酒痛飲一陣,或者除非你是跟一個讓你神魂顛倒的姑娘在一起。

霎時間,在我出去到休息室的半路上,我腦子裏忽然想起琴·迦拉格來。她是個可笑的姑娘,那個琴。我記得有一天下午的事。那是唯一的一次琴跟我兩人接近於摟摟抱抱地胡搞。我簡直就坐在她懷裏。後來我們倆一塊去看混賬電影了。我們進了一個混賬電影院什麼的,就馬上握起手來,直到電影演完才放開。她既不改變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會擔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己很快樂。你的確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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