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青的蜂

又一起違規穿越!6月12日,一支七名驢友隊伍穿越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時,在大雪塘發生意外,其中一名女隊員遇難。當地組織18名村民,將遇難者遺體順利運送下山。

叮咚快評|違規穿越臥龍遇難,自付遺體運送費,這個處理沒毛病

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針對此事發布公告稱,經公安機關全面調查,遇難者王某某死因爲意外事故。該事件屬於違規穿越事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對六人進行批評教育,分別給予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支付醫療救護費用;對遇難者不予行政處罰,上山運送遺體及在臥龍的善後處置費用目前暫由遇難者家屬全額支付。

根據《自然保護區條例》,“對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行爲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並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幾名驢友違規穿越保護區,不僅污染保護區的自然環境,而且浪費了救援人力物力,進行頂格處罰完全合法合規,相信大多數人也沒有疑問。唯一的問題是,對遇難者而言,自付遺體運送費是否合理?

在一些人看來,遇難者屍骨未寒就跟人家談錢,看起來有些不夠“人道”——但在我看來,這恰恰是對大多數人的負責。誠然,每個人都不希望悲劇發生,但對遇難者的同情,不等於驢友沒有責任,不用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如果因爲同情就“和稀泥”,容易助長驢友“反正政府會救我”的心理,而將責任分得清楚,能讓他們認識到任性有代價、自由有邊界。

近年來,違規穿越事件越來越頻繁,因爲經驗不夠而導致遇難的人也很多。但沉重的代價,並未形成足夠的警示價值,一些人反而競相前往。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大多數救援事件中,政府都會爲救援買單,反而導致個別人篤定了政府救援兜底,淡化了自己的責任意識。

就在不久前,有人非法穿越羌塘無人區,搜救持續了20多天,被救者認爲自己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看看這副囂張的嘴臉,哪裏有知恥的樣子?我們必須承認,這樣的現象並非少數。驢友和真正的探險家有異,他們許多人缺乏對自己負責的意識和能力。

因此,針對任性“野遊”,僅僅罰款是不夠的,還應該讓驢友自己付救援費。2018年修訂的《安徽省旅遊條例》走出了第一步,其規定“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救援費”,就是一個很好的探索,不僅能遏制住驢友的違規衝動,還能緩解納稅人的負重感。

綜上,對遇難者免於行政處罰,已經夠人道了。自付遺體運送費,不僅沒有任何問題,而且還能給驢友們好好上一堂課,實是有益無害之舉。

【校對】楊遠雲

【作者】 青的蜂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南方號~自營號~深度~叮咚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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