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用1500万的代价观赏了我的这场演出,难道不是很值吗?”

-----查尔斯·庞兹

“骗局之王”查尔斯·庞兹,他创造了世界上最恐怖的骗局,利用无实际收益的项目骗取众多投资人的血汗钱。

在1920年间,查尔斯·庞兹为骗取资金,以高息为诱饵,承诺在三个月内让投资者的钱翻一倍,吸收了大量公众存款。并用后来投资者的钱来支付前面投资者的本金及利息,在短短的几个星期内就捞到了数千万美元,而后携款潜逃。这就是“庞氏骗局”的由来,此后 “庞氏骗局”在西方许多国家不断蔓延,屡禁不止。

改革开放初期,“庞氏骗局”开始传入我国。从1993年改革开放后“第一非法集资案”的北京长城公司沈太福非法集资案,到2018年的25年中,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但非法集资行为不但不能根绝,反而呈现高发的态势。

花样翻新的非法集

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编造各种名目和项目,为非法集资披上了各种各样的外衣。

目前非法集资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向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此外,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让非法集资更难识别。

这10种“花式理财”务必警惕

非法集资花样翻新,防不胜防,我们务必要加强警惕。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要当心: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希望各位朋友们不要嫌新哥唠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切实增强识别、防范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对各类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务必牢记:

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自行承担风险,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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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市场有风险,基金亦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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