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值得深入探討的不是柴守禮的當街殺人,而是宋代歐陽修在《新五代史·周家人傳》中對“柴守禮殺人案”的長篇評論。歐陽修之所以得出柴榮“失刑守孝”的行爲值得表彰的結論,參考的是孟子對於“瞽叟殺人案”的評論。

□ 陳靈海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研究中心教授、法律與歷史研究所主任)

歐陽修(1007-1072年)是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唐宋八大家”的樞紐人物,蘇洵、司馬光、王安石的推薦者,《宋史》本傳稱其“天下翕然師尊之,獎引後進,如恐不及,賞識之下,率爲聞人。”曾鞏、蘇軾、蘇轍等“布衣屏處,未爲人知”的時候,也是他“遊其聲譽”才得以“必顯於世”。不過很少有人認識到,擔任過刑部尚書的歐陽修,也是宋代“新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在《新五代史·周家人傳》中對“柴守禮殺人案”的評論,展現了將儒法理念融二爲一的獨到觀點。

周世宗之父殺人

後漢乾祐三年(950年),漢隱帝劉承祐派人謀殺郭威,激起後者率兵反叛,推翻後漢,建立後周,是爲周太祖。郭威因妻子柴氏無子,養妻兄柴守禮(894-967年)之子柴榮爲子。顯德元年(954年),郭威病逝,柴榮即位,是爲周世宗。

中國歷史上,自己沒有當上皇帝卻見到兒子當上皇帝的,除了漢代劉邦之父太公、宋度宗之父趙與芮、清光緒帝之父奕譞、宣統帝之父載灃外,就數柴守禮了。作爲皇帝之父,柴守禮雖然身份尊貴,但卻處境尷尬,因爲柴榮以正統自居,以姑父郭威爲父,太后姑母柴氏爲母,只能以生父柴守禮爲母親之兄,“以元舅禮之”。

或許由於心情不好,柴守禮一直住在洛陽,“終世宗之世,未嘗至京師”,不願與兒子見面,而且爲人恣肆專橫,百姓畏之。有一次,他當街殺死百姓,法司無法處置,向朝廷奏報案情,周世宗並不處置。這下可好,當時同在洛陽養老的,還有宰相王溥、名將王彥超及韓令坤等人的父親,他們見當街殺人也沒人管,越發肆無忌憚,“朝夕往來,惟意所爲,洛陽人多畏避之”,稱他們爲“十阿父”。

歐陽修論法與權

值得深入探討的不是柴守禮的當街殺人,而是宋代歐陽修在《新五代史·周家人傳》中對“柴守禮殺人案”的長篇評論。令人喫驚的是,歐陽修對此案的評論竟是:周世宗柴榮與其父柴守禮之間的“父子之恩至矣”;柴榮的“寢而不問”雖然違反了法律,其申明父子之道的行爲卻是“合於義者”;柴榮在較輕的“失刑”和較重“不孝”之間,“擇其輕重而處之”,作出了“失刑守孝”的正確選擇,是值得表彰的。

歐陽修之所以得出柴榮“失刑守孝”的行爲值得表彰的結論,參考的是孟子對於“瞽叟殺人案”的評論。《孟子·盡心上》中記載,弟子桃應爲孟子設計了一個難題:如果舜當上了天子,以孝著稱,他的父親卻殺了人,皋陶該如何處理呢?孟子回答說:“抓起來。”桃應問:“舜不干預嗎?”孟子說:“舜管不了,皋陶有授權。”桃應問:“那舜怎麼盡孝呢?”孟子說,舜應該“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

然而,對於與舜處於雷同位置的周世宗柴榮,歐陽修的看法卻變了,他並沒有要求柴榮“竊負而逃”“樂而忘天下”,而是比較起“失刑”和“不孝”的輕重來,對舜來說是“視棄天下如棄敝蹝也”,對柴榮來說卻是“君子之於事,擇其輕重而處之耳。失刑輕,不孝重也。刑者所以禁人爲非,孝者所以敎人爲善,其意一也,孰爲重?刑一人,未必能使天下無殺人,而殺其父,滅天性而絕人道,孰爲重?”舜不能使瞽叟不殺人,柴榮不能使柴守禮不殺人,這一點是相同的。但舜可以爲孝而棄天下,柴榮卻沒法做到,所以只好選擇“失刑守孝”,對其父的當街殺人“寢而不問”了。

宋代“新法家”的轉型

與先秦儒家、法家不同,宋代的儒家、法家都有了全新的特點,最突出之處在於充分吸收儒家思想,以至於儒、法的界限變得難以分辨。正如南宋理學家劉子翬所說:“夫儒,何所不通哉!不通,非儒也!……法家之長,吾儒之爲也”,就是說法家精通的東西,也正是儒家精通的東西。另一位南宋大家方大琮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純任法而盡廢道者,秦也;概恃法而參之以道者,漢與唐也;以道爲本,而法亦未嘗不舉者,在昔則三代,在今則國朝也。”

作爲北宋“新法家”的代表人物,歐陽修對法家頗有好感,認爲“法家者流,以法繩天下……其尊君抑臣,辨職分,輔禮制於王治,不爲無益”,其害僅僅在於“狃細苛持深刻”而已。歐陽修的父親歐陽觀曾任隨州、閬州推官,叔父歐陽曄曾任泗州、綿州推官,兩人都精通法律,歐陽修4歲喪父,由歐陽曄撫養長大。父親留下的遺訓就是“戒慎用死刑”,歐陽修“終身行之”,其思想顯然受到其父、叔的深刻影響。在爲其叔撰寫的墓誌銘中,歐陽修也把歐陽曄在鄂州審決“民爭舟毆死案”作爲其一生最輝煌的業績。

當然時代因素是更主要的:宋代君主專制的加強,是儒、法新一輪融合的更強大動力。對此歐陽修也有敏銳的觀點,他曾說:“祖宗時猶用漢唐之法,凡有軍國大事及大決刑獄,皆集百官參議。方今朝廷議事之體,與祖宗之意相背:每有大事,祕不使人知之;惟小事可以自決者,卻送兩制定議。”爲與這種時代趨勢相適應,歐陽修理所當然地走向“新法家”之路,留下了“法者,所以禁民爲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法有明文,情無可恕”;“若律文已重,即乞盡行,更不減法。若舊法尚輕,仍望特加重斷”;“慎號令,明賞罰,責功實,此三者帝王之奇術也”等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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